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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08: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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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20-2-28 11:07 编辑
我明白这个情况,所以我在我的帖里一直宣传:
* 改规则不用经过批准。
* 支持你、狂人,等的各种改规则实验。
* 铃木和伸,没有任何机构支持创造了门球。
* 宣传 关键 的话:
我认为:
规则就是比赛双方的约定、只要双方都能接受了,就是规则。比如有人在搞各
种门球规则的尝试,我不反对,只要大家有愿意打,认为这样玩法更有趣味性,
就是好事。如果从中派生出新的规则出来,接受人多,影响面广,我看可以再
产生一项体育休闲运动,也可以不再称作门球,这是中国的知识产权啊!
* 唯上,是好习惯,但是用在门球规则上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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