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楼主: 路凡

[探索] 组织修规前的调查,试验, 至关重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7 22: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深蓝 于 2020-1-7 22:02 编辑

规则必须精简到极致才有利于推广。门协要多和地方官方勾结【沟通结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7 23: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门球狂人老师的意见。门球改革如果做没想好的事情,还不如延用2015规则。失败的改革,只会让喜爱门球的人越来越少。

感谢路凡老师的帖子,您的想法真的很好,制定规则应该让门球高手来说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8 09: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门球之现状:康乐加竞技。规则要基本适应两者的需要。

现有的15规则能够适应目前的门球运动,因此我也赞成延用15规则。
具体比赛活动中,大赛组委会可以出一个实施意见,对个别条款细化。
如,离比赛结束还有10分钟播出后,可以执行国际规则中的球球双杆。


是否修规,怎样修规,门网人的建议,来自基层,代表民意,
不一定“合胃口”,也希望大家静看,或发表自己新的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8 11: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b]不赞成修规,15规则很好,09规则最好,不如回复09规则,强调与国际接轨又有多少人到国外打球?不准把对方球闪出界外,平常还练闪带干什么,何谈观赏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8 13:0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凡老师也是我尊敬老师,2011.我学上网是解璀林老师(胡杨)指导的。路凡老师还是中国门协(官网)版主,所以早就网上认识,2010.全国门球工作会议在福建蒲田召开,有幸认识路凡老师,话不多稳重睿智,默默无闻对中国门球做贡献。对改规我和会军老师观点一致,稳定五年别动。太疲惫不堪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8 17: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众口难调,规则越简单越好!多听听民意,先调查再修改也不迟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青檀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20-1-9 07: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越简单越好!多听听民意,先调查再修改也不迟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9 19: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1、取消双杆!造打双杆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却威力巨大,容易产生一边倒。取消双杆,使得规则更简单明了。撞击获得续击权,过门获得续击权,无论获得多少续击权,只能够续击一次(就是一种规定)!
2、一门留球是门球战术的需要,不要再改变。
3、闪击犯规的规定应该简化,尽量减少自球拿出界外,闪击不足10厘米以及放球前犯规,自球原位,他球放在撞击后的位置;所谓“双飞”球,自球复位,他球移动有效;无论闪击何时犯规,自球都不拿出界外。只保留触及移动球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4、撞击他球一律以他球产生“动态”界定,不需要裁判员确认。捡拾他球时,只要不是手触及另外的他球,不犯规(裁判员视情况复位)。
5、过一门时,取消7.5厘米的规定,门前、门后均以球门线为准界定。成功进一门的过程中,自球碰撞场上球(门前球、门后球),碰撞有效;没有成功进一门的过程中碰撞场上球无效。
6、击球员触及了已经捡拾过的他球和已经临时移开的他球,不犯规!
7、对小概率事件,规则不必细说,裁判员有权自行处理。即,撞击数个他球成接触状态,删去那些长篇大论的规定。已经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接触的规定,也删去,裁判员按照球碰柱、柱碰球产生移动为判定依据!
8、闪击他球时,放球与中柱接触的规定也删除,本来距离中柱远产生闪击难度,怎么近距离到限制击球员了,毫无道理!
总之,规则应该尽量简化,门球人都搞不懂,怎么能够让观众看明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0 17: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20-1-9 19:58
1、取消双杆!造打双杆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却威力巨大,容易产生一边倒。取消双杆,使得规则更简单明了。撞 ...

1、取消双杆!造打双杆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却威力巨大,容易产生一边倒。取消双杆,使得规则更简单明了。撞击获得续击权,过门获得续击权,无论获得多少续击权,只能够续击一次(就是一种规定)!
2、一门留球是门球战术的需要,不要再改变。
3、闪击犯规的规定应该简化,尽量减少自球拿出界外,闪击不足10厘米以及放球前犯规,自球原位,他球放在撞击后的位置;所谓“双飞”球,自球复位,他球移动有效;无论闪击何时犯规,自球都不拿出界外。只保留触及移动球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4、撞击他球一律以他球产生“动态”界定,不需要裁判员确认。捡拾他球时,只要不是手触及另外的他球,不犯规(裁判员视情况复位)。
5、过一门时,取消7.5厘米的规定,门前、门后均以球门线为准界定。成功进一门的过程中,自球碰撞场上球(门前球、门后球),碰撞有效;没有成功进一门的过程中碰撞场上球无效。
6、击球员触及了已经捡拾过的他球和已经临时移开的他球,不犯规!
7、对小概率事件,规则不必细说,裁判员有权自行处理。即,撞击数个他球成接触状态,删去那些长篇大论的规定。已经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接触的规定,也删去,裁判员按照球碰柱、柱碰球产生移动为判定依据!
8、闪击他球时,放球与中柱接触的规定也删除,本来距离中柱远产生闪击难度,怎么近距离到限制击球员了,毫无道理!
总之,规则应该尽量简化,门球人都搞不懂,怎么能够让观众看明白啊。

我暂增加两点:
9、凡压球门线(未过门)的球,后续有效移动过门,一律得分。这样,裁判员好记,可杜绝或减少错判、漏判。
10、被呼号的队员称为击球员,获得一次击球权。击球后,不能获得续击权时,该队员立即退场。删除那些“几有几无”的废话,击球权什么时候结束,一目了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 10: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20-1-12 09:48 编辑



在制定新规则时,要在原规则基础上不违背国际规则的同时,

再民主制定出“竞技型”门球规则,大刀阔斧,删繁就简,凸显技术,增加看点!本着简单、直白、清晰、实用的原则首先是要让人们能够“看懂”,要让人们感到:门球比赛确实吸引人、确实有看头!加快向“竞技型”门球推进, 这样有利于“康乐型”和“竞技型”两轮齐转!  分年龄、行业、级别多办一些赛事,拉动体育、旅游经济,吸引不同年龄的人群来打门球,力争在世界上产生大的影响,努力使门球步入全运会、亚运会!最后重返奥运会!



康乐型利于普及,竞技型利于提高;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指导下普及;门球运动就一定会走向完美、也一定能升华到更加高雅的境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 16: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20-1-12 09:40 编辑

赞成沿用至今的2015规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2 14: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谈修规
           最近门协领导层提出了2020门球规则的修定意见,大的改动主要有两项:一是恢复球球双杆,二是采纳对方球不准闪出界外,否则停杆。怎么看这两个问题?
           我认为:增强门球吸引力应为修规的宗旨!门球有没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取决于门球规则的简便易行可操作性,还取决于有让门球人展示技战术才能的条目
           经过多年实践,根据2015门球规则,门球人已总结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技战术。如:占位、留球、接应等开局战术;抢时、延时、抢分等残局战术;还有擦球、闪带、远冲、攻防、派遣王牌球等技战术,在实战中灵活运用,充分显示了门球的观赏性和吸引力。
          提高门球的观赏性和吸引力,关键靠队员过硬的技术本领。没有技术做保证,该打的球打不上,该过门的球过不了,该接应的球不到位,什么样的战术都得落空。所以队员技术越是过硬,球赛越具观赏性和吸引力。
          为了提高门球的观赏性和吸引力,我们要想方设法在修规时走群众路线,民主修规, 凸显技术,增加看点!本着简单、直白、清晰、实用的原则首先是要让人们能够“看懂”,要让人们感到:门球比赛确实吸引人、确实有看头!该刪除的刪繁就简,该保留的保留下来 !"双杆球"技术含量不高,可以刪去;"闪带对方球不出界,否则停杆",可减少界外球,抑制一边倒,也增加技战术含量,可以修改完善使之成为亮点!
          总之,修规的宗旨应为增强门球吸引力! 只要在符合国际规则的前提下,规则简便易行好理解,门球人操作方便,有展示技战术的亮点条目,  就能吸引更多人打球,   就一定会开创门球运动的新局面!
          我认为,各级领导(含门协领导)对门球的宣传远远不够,宣传部门一般还不大认同,宣传力度不大,报道、转播真是非常之少,省、国家电视台老年人节目也很少提及门球,这与五百万人参与的球类运动不相称。要向政府、媒体进言,将门球纳入文体节目,为门球搭建宣传平台;在用广播电台、报刊、广告、会议等方面宣传门球时,应注重电视现场转播精彩赛事视频,配以解说员详细讲解,是最有特色、最有效的宣传方法。把门球的易学性、健身性、娱乐性、益智性、安全性和公益性说清讲透,就会吸引大量人群观赏和参与,引起领导重视和社会的关注、企业的赞助。
        《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适当修订后适用于老年人康乐型运动在《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的基础上,如能再民主制定出“竞技型”门球规则就好了!  加快向“竞技型”门球推进, 这样有利于“康乐型”和“竞技型”两轮齐转! 门球走向市场的关键,是充分体现竞技特色,只有打牢竞技的基础,充分展现出竞技门球的更快,更高,更强分年龄、行业、级别多办一些赛事,拉动体育、旅游经济,吸引不同年龄的人群来打门球,力争在世界上产生大的影响,努力使门球步入全运会、亚运会!最后重返奥运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 2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20-1-12 21:12 编辑

同分时胜负的判定

       2009规则,沿用国际规则。以撞终点柱多者,三门、二门依次,,多者获胜。如无法判定,则10位队员都过一门,多者获胜。如无法判定,则一对一,金球决胜,还不能决出,抽签决定。

       2015规则,得分不封顶,无法以单球分值高的获胜,采用从结束球号的下一组开始,一对一分别通过一门,二门,决定胜负,并依此类推。一轮后,还无法决出胜负,则抽签决定。
      大家对此均为异议。
      点球大战成了最有观赏性的一场比拼,观众多,队员心理压力大,一球定乾坤。所以是检验队员技术和心态的最严酷的考试。

      2019年中冠赛总决赛在福建平潭举行,四进二,湖北仙桃队对阵东道主福建队。仙桃队在基本锁定胜局的最后几分钟,一个低级失误,15公分一个轻粘球,没粘上,仅差2公分。让福建队的林闽仲捡了个大便宜,最后几个回合,让福建队扳成平局,进入点球大战。刚好轮到1、2号这一组。福建队1号是名将陈洪刚,过一门,冲二门时,球碰二门内柱进了二门。仙桃队的二号队长,过一门,冲二门时,球碰球门外侧,没进二门,福建队以点球胜了仙桃队,获得了决赛权。
     本很有希望夺冠的湖北仙桃队最后获得第四名。而福建队在冠亚军决赛时,毫无悬念地登上了冠军的宝座。


      我在思考,如果门球平分点球决胜采用足球的办法是否会更合理些.
     在这么一场关键的比赛,如果双方5个队员都点球,看5个人的过门累计分数,会更公平些。  
     且一组组的金球对决,存在着运气和偶然性。

  如红方  1、3、5、7、9    有三强,二弱。安排是  、弱、、弱、
       白方  2、4、6、8、10  也有三强二弱。安排是   、弱、、弱。


      这样的两个队,如果平分点球决胜,结束球号将影响他们的胜负指数。如结束球号是10号,第一组可能平分,第二组白方的胜数就会大些。同理,如果结束球号是3、4号,点球从5、6号开始,红队强手,白方弱手。红方的胜数就会大些。
     当然,这只是按常理来分析。因为球是圆的,一切皆有可能。我新罗区在测试时冲二门得分最高的是一个大家认为最差的球员。

     时间不可能全队都来点球,要一对一,那也可以学习足球的办法,不是从结束球号的下一组开始,而是由各队报上序号,1、2、3、4、5、一对一点球决胜。(各队当然是按实力,从强到弱排下来的,但这样是公平的,减少了运气和偶然性)。

     点球大战,很精彩,不会打球的人也爱看,看得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3 06: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后卫 于 2020-1-13 06:24 编辑

                               门球规则修订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                       (节选自近日个人网贴:我对门球规则修订的一些看法)            ......让广大门球人屡屡感到疑惑不解的是,从2004年起,每次修订的门球规则,总会有一些明显的漏洞:2004门球规则在小组循环赛名次排序上的问题; 2009门球规则限双的规定;2011门球规则实行得分不封顶,但对撞柱重新过一门的球却不设任何限制;2015门球规则关于闪击成功的争议;即将出台的2020门球规则关于不得将他球闪出界外、否则停杆的规定等等。这些问题普通的门球人都会持有异议,难道门球界的权威或专家会意识不到?我个人认为,门球规则的修订,应该建立一套相应的工作程序:对要修订(将要出台的重要条款),首先提出(修订)动议者,有义务、也有责任对自己所提的动议实施的必要性、可能会衍生出的新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作出必要的解释和答辩,否则,不予采纳。这并非额外的苛求,而是本应该遵循的必要程序。我们不能置新规业已存在的问题于不顾,完全寄希望于以后的比赛实践检验和几年之后的再修订。
       常听有人这样说:门球规则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对所有参赛队而言,大家都一样,裁判员也是一视同仁,因此是公平合理的。我不知该给这种说法下何种定义。姑且称之为概率公平吧。这种观点表面上似乎无可挑剔,但从比赛应遵循公平、公正、利益均等、攻守平衡的原则来衡量,这种说法很值得商榷。我想,可能正是这种概率公平的误导,使我们的一些专家对规则的缺陷视而不见且无动于衷,也使大多数门球人无可奈何。 在门球比赛之前,有缺陷的门球规则对参赛队的伤害尚未显现,表面上似乎很公平。但当比赛结束之后,只有受规则缺陷伤害且落败一方为此买单。实际上,有缺陷的规则从出台之日起,对所有的门球人就已经不公平了,因为它违背了比赛应遵循的公平、公正、利益均等的基本原则。任何一种竞赛规则,我们不能苛求它十全十美。但对于有明显问题的某些规定,应尽快改正,不应该拖至下次的修订,甚至拖十多年才予以纠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4 22: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舒兰崔 发表于 2020-1-7 13:50
1,关于闪击新规定:①赞成
②反对
(   2  反对   )

与泰虎老师提出的问题有同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