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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9 07: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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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第十六条规定:
一、 闪击
闪击是指踩住自球,将被撞击的他球放置于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1.闪击过程的程序如下:
(1)捡拾被撞击的他球。
……………
(5)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规则第十五条规定:
二、闪击权
2.撞击数个他球后,可获与留在界内他球数量相同的闪击权。
3.获得多个闪击权时,应对被撞击的球逐个进行闪击,其顺序与撞击的次序无关。
4.待所有闪击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
按上述规定,设撞击了三个球。
一、按闪击权2.3. 4.则撞击三个球就获得三次闪击权,要进行三次闪击;三次闪击完成后才获得续击权。二、按1.闪击过程程序,则有三次闪击过程程序。
三、按一、 闪击,则有三次击打自球行为。
规则的上述一系列规定,
一、说明撞击三个球,就有三次闪击过程。
二、如果闪击前面的两个球出界或撞柱,虽然还未获得续击权,但无理由说对这两个球未完成闪击。
三、规则无“整体闪击过程”之说。
结论:规则大有修改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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