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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生畅谈

请教一个闪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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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1: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9-3-21 10:49
我怎么感觉老师没有看前面的讨论呢?
“视为”闪击,是不是就是说已经“视为”闪击过了,闪击过了还要在 ...

请参阅:关于“视同”



点评

呵呵,给您的讨论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太遗憾了!!!!!!!!  发表于 2019-3-2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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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軍旗老师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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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3 09:3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9-3-23 12:38 编辑

“视为”与“视同”的意思是相同的。规则的条文执行也不会产生问题,如同军旗老师说的,这就是规则规定。楼主提出的逻辑分析,问闪击完成是以出界不出界来界定的吗?看起来有道理,闪击完成的界定确实不是这个意思。闪击就是将被闪击的球闪击成功后的落位,闪击完成另有界定。如果按照楼主说的,被闪击的球碰撞了待闪击的球,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也就是说,出界不出界都算闪击完成(在界内球停稳闪击完成),此规定说白了,就是只要“碰撞”就算“视为”闪击了。人们照样可以质疑,闪击任务完成是以“碰撞界定”的吗?所以我认为规则无论如何“视为”都是一种人为的规定,执行起来能够统一。但是,我认为后者“视为”好些。现行规则,对碰撞没有出界的待闪击的球实施闪击,有时候会双重获利(碰撞过三门,还能闪击撞柱)!另外,也省去再闪击的操作(移动很远再捡回来还是比较麻烦的)。

点评

您看懂了我的问题。说的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发表于 2019-3-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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