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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大?谁管谁?该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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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08: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8-12-19 08:43 编辑

原来规则有出界、撞柱为闪击成功,所以,闪击犯规中的(6)不足10厘米当然就不包括撞柱和出界,就是只限界内,这毫无疑义。现在删掉了出界、撞柱为闪击成功的规定,又没有在闪击犯规(6)后加注(不含出界撞柱),那撞柱和出界球就不受10厘米限制、即为闪击成功的依据是什么呢?
10厘米为闪击成功的规定和犯规(6)不足10厘米的规定,哪个大?谁管谁?出界不足10厘米和撞柱不足10厘米原来归“闪击成功”管;现在是不是该归犯规(6)管?
出界、撞柱即为死球的辩护不成立。因为如果归(6)管,出界、撞柱均无效(这样的实例很多);如果还归“闪击成功”管,那何必把他们二位请出管辖范围呢?



发表于 2018-12-19 19: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军旗老师的意见,新规在这个问题上应当明确,减少不必要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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