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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9 19: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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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别有洞天 于 2018-12-29 20:06 编辑
正常的闪击过程(或者说绝大多数情况下)包含了闪击成功,闪击成功是闪击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都知道,当被闪击的球静止(包括被它撞击的球也全部静止)或出界、上柱后,闪击过程即告结束。闪击过程结束如果没犯规肯定闪击成功,但闪击成功了则并不能说明闪击过程就没有犯规。2011规则中闪击成功将撞柱、出界作为不受10厘米限制的并列条件,实际从另一方面强调了撞柱和出界是优先于10厘米限制条件的,这也就是说闪击成功对被闪球撞柱与出界是不再需要满足移动10厘米的前提条件的。当被闪球不足10厘米撞柱或出界是仅有的两个闪击成功与闪击过程同时结束的特例,如果此时闪击过程无犯规就说明了闪击成功无异议。大家都知道,规则明确规定被闪球只要不接触柱上柱就有效,同样被闪球压线闪出界外也是合法的,这都可以证明闪击成功的这两个特例都不需要移动超过10厘米这个前提条件,2011规则将这两种情况在闪击成功中进行说明是更进一步明确和强调,而2015规则删除这两个说明则是对规则的精简与优化,因为这个显然逻辑上并不会引起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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