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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哈哈一笑

裁判:自球要求复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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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1: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规定: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
由此规定可知:1,闪击时球在脚下的移动是无效移动,有效移动是不恢复原位的。2,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原位。对其不利时没说,但却含有可不复位之意。3,按规则对无效移动的处理方法应都恢复原位,但对后续行动无影响时不恢复原位是可行的,减少了复位的麻烦。4,规则不应只说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原位,不利时就不复位,这不公平,也不符合据实判处的原则。我认为,在击球员要求自球复位时,应予复位。

点评

赞同您的看法,不利时据实判断也应予以复位。  发表于 2014-9-17 19:17
发表于 2012-4-13 16: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4:}
发表于 2012-4-14 2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说的真是天依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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