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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 08: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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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生畅谈 于 2018-9-3 09:10 编辑
飞来峰老师的想法很好,但是不现实。
一个10秒,是有很清晰标准的,执行起来都这么难,你再提出来这6条,界定的标准还不清晰,执行起来只会更乱。
前一阵,我提出了一个彻底解决比赛终局因为“拖时战术”造成纠纷的方案。也已经整理成文,发给了《门球之苑》的徐炳勋老师,也发给了裁判委员会。很简单的一个小变化。通过简单的实验,个人认为这个方案应该说是很好的。只是因为到现在徐炳勋老师没有给我回话,《门球之苑》是否用稿还不得而知,所以我不便在这里发表。
文章的标题是《比赛结束时“拖时战术”争议的解决办法》。中心思想是:让比赛双方始终在技战术的范畴内斗智斗勇,让相对来说不那么上台面(但是是允许的,于道德无涉)的“拖时战术”无用武之地。
相信门苑很快就会有结果,到时我会发上来让大家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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