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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来峰 于 2018-5-28 23:20 编辑
前两天听一个球友说,在某次比赛第一天预赛时,某队在比赛计分表上写了张伟(化名),结果那个名叫张伟(化名)的球员打得不好,但是球队还是侥幸进入复赛。第二天复赛时,球队换了一个人,在检录时那个人说叫张伟。裁判员说不是昨天那个人,可是这个张伟拿出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在门协注册的会员证,上面清楚地表明他确实是该队注册队员。于是裁判员无可奈何,只能让其上场比赛。比赛中,第二天的这个张伟发挥有如神助,帮助球队拿到奖杯。
可是这实在太不公平了,估计事实真相是这样的:第二天的这个张伟才是本队球员,第一天很可能因为个人事务不能参赛,于是球队找了一个重名的队员做替身。由于在报名登记时一般只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一般不填,年龄往往填得不准确,此外又没有比赛录像监控,于是被某些队钻了空子。请问这事情应当怎样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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