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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有关奖项评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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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05: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5-4-24 03:17 编辑

关于印发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有关奖项评选办法的通知
苏体群[2012]16号


各市体育局,第六届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各赛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最佳(优秀)赛区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体育  运动会  评选办法  通知
  抄送: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总工会
  江苏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2012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75份)
  

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激励和表彰各代表团、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在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上恪守体育道德,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体育强省健设服务,现制定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各参赛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以及非奥竞技类项目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遵守和执行《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则以及有关规定。
  (二)代表团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自觉维护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赛风赛纪良好。
  (三)运动队能够树立良好的赛风,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目竞赛有关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和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赛风赛纪情况良好。
  (四)运动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比赛中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娇,败不馁,体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五)裁判员能够认真遵守《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裁判员赛区工作行为规范》和其他各项规定,执行裁判工作时模范地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比赛声誉。
  (六)比赛期间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运动员兴奋剂检查结果呈阳性和有作弊行为的;
  2、向裁判员、组委会工作人员送钱、物及收送比赛对手钱、物等;
  3、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
  4、违背体育道德进行虚假比赛;
  5、无故弃权、罢赛、拒绝领奖;
  6、不服从判罚,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7、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执裁;
  8、对观众有不礼貌的行为;
  9、组织、煽动观众干扰比赛;
  10、不服从管理,扰乱赛场秩序;
  11、打架斗殴或故意伤人;
  12、故意损坏比赛器材;
  13、向媒体散布虚假不实、不负责任的言论;
  14、发生特殊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三、评选办法
  (一)代表团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竞赛部负责,根据评选条件,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名推荐,征求意见后报组委会审定。
  (二)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评选工作由各项目竞赛委员会设专人负责。评选方式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根据实际情况,推选具备条件的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报竞赛委员会审定。
  四、评选名额
  (一)代表团的评选名额不限。
  (二)运动队的评选比例为3:1,运动员的评选比例为6:1,裁判员的评选比例为5:1。
  五、奖励
  (一)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运动队),授予牌匾。
  (二)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裁判员,授予荣誉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竞赛委员会在评选工作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将评选工作与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
  (二)评选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运动队,促进各方面在抓好训练、比赛的同时,重视抓好运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三)评选工作要注意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运动技术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要有利于运动队之间、运动员之间的团结,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评选结果原则上在本项目最后一天比赛结束后揭晓,不得提前或推后。
  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
  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充分展现我省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之势,表彰奖励在本届运动会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现制定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各参赛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和《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群众参与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竞赛。
  (二)参赛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参赛组织工作,落实参赛经费,积极组织赛前训练和选拔,参赛项目较多。
  (三)按照《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规程的要求,按时完成比赛报名工作。比赛报名表打印上报,内容详细准确,无差错。
  (四)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五)做好各项参赛保障工作,合理使用经费,为参赛人员创造良好的训练、参赛条件,确保参赛人员人身、财物安全。
  (六)比赛期间按照组委会要求统一食宿,不酗酒、不赌博、不滋事,爱护公物,文明参赛。
  (七)重在参与、淡化锦标、顽强拼搏、勇于进取,严格遵守体育道德,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赛风赛纪良好。
  (八)比赛期间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参赛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
  2、运动员兴奋剂检查结果呈阳性和有作弊行为的;
  3、比赛做假,或有意串通改变比赛胜负、名次;
  4、无故弃权、罢赛、拒绝领奖;
  5、向媒体散布虚假不实、不负责任的言论;
  6、省辖市参加非奥竞技类项目不足11项;
  7、组织、参与特殊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三、评选办法
  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竞赛部负责,根据评选条件,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名推荐,征求意见后报组委会审定。
  四、评选名额
  非奥竞技类项目参赛单位10个,健身展示类项目参赛单位20个。
  五、奖励
  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匾,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
  最佳(优秀)赛区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水平,努力将本届运动会“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表彰奖励在本届运动会各项竞赛承办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现制定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最佳(优秀)赛区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六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目赛区。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体育工作方针和政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赛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赛事组织工作,工作机构健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和组委会有关要求。
  (三)在竞赛体制改革和发展上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办赛特色鲜明,竞赛质量和竞赛效益突出。
  (四)竞赛组织中,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赛区工作人员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严格遵守体育道德,赛风赛纪良好。
  (五)赛区为参赛人员提供良好的办赛条件,场地器材规范标准,交通方便快捷,饮食干净卫生,住宿条件良好,后勤服务热情周到,为参赛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六)重视赛区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报道赛事,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弘扬全民健身理念。积极引导群众文明观赛。
  (七)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竞赛经费,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八)比赛期间制定并严格执行赛区安全防范规定,确保安全第一。对突发性事件和灾害能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努力减少损失。
  (九)认真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关于检查禁用药物的有关规定。
  三、评选办法
  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竞赛部负责,根据评选条件,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名推荐,征求意见后报组委会审定。
  四、评选名额
  最佳赛区10个,优秀赛区20个。
  五、奖励
  对获得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单位,颁发奖匾,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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