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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8-1-23 11:52 编辑
击 球 员 应 该 如 何 认 识 合 理 用 时 ?
任何比赛,都有特定的比赛规则。
在比赛规则里,必须有运动员诸多合法的权利;相对的也会设有一定的禁区、不得触及。触及了会有一定的约束与制裁措施。
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
并规定:击球员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
也就是说:击球员的每次行动,必须在10秒钟之内进行。
门球运动击球员合理用时一般会呈现下一些特点。
一、平时击球员进行正常的运作。
由于平时正常的运作,尚未牵涉到比赛的根本利益。击球员在10秒之内完成击球或闪击,时间绰绰有余。
二、对于一些重要球、关键球的击打或闪击,击球员瞄准校验会仔细一点、击球或闪击动作会缓慢一些。由于并无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动机、目的与必要,也没有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动。击球或闪击绝对不会超出10秒有效时间。
三、有许多网友反映:在比赛过程中会出现一些移动距离较远的球,严格执行10秒用时会有一定困难。
比如:薄擦球,自球可能会运行很远距离。
挑顶球,自球也可能运行到很远距离。
我认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击球员应该立即紧跟自球移动的方向而去,一旦等球停稳,立即捡拾自球,小跑到静止的他球旁,快速、就近进行闪击,一般情况下10秒时间还是够用的。再不行、视体力状况,能否跑得再快些。
又比如:想擦球、却变成了大力正撞击球。结果自球跑得不远、他球却跑得很远。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等他球移动停止了,再跑去捡拾球,在这种情况下10秒用时时间往往会像大家感觉的那样,时间不够用,会超时。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击球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10秒之内完成闪击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积极、有效措施是:既然他球移动距离很远,捡拾的又是移动的他球。发现此等情况,击球员可以采取:向着他球移动、即将静止的方向跑,一旦他球移动静止,便可以立即捡球、跑到自球旁,时间如果紧张、仍然可以采取快速、就近闪击的办法。
心中有规则、有自觉执行规则的主人翁态度、时间紧张,人是一定会想出积极应对办法和措施来。
人世间不是常有一句话叫做:人绝不会被尿憋死!
四、在关键时刻、牵涉谁胜谁负关键、致命结果,此时的合理用时,一般只能是合理、有限的比正常时刻多用稍许时间。自己绝对不可以有意用到10秒时间的极限值。
否则你认为是时间刚好、或时间未到,此时裁判员却宣判:超时犯规。
您说一旦被判超时犯规,应该冤谁呢? 五、离比赛结束还有最后约20秒时间左右,最后一棒、特别是处于界外球的击球员应该如何合理用时?
(隔天后补充的重要一点)
1、击球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被裁判员判罚超时犯规。
此等举措如果进行评比:击球员表现则会评为最差。
为什么?
因为裁判员判超时犯规,击球员只能使用10秒钟时间。等待上场的击球员一定会有机会上场击球。
2、击球员击打界外球、进场犯规。
此等做法已经被一些击球员在实战中所采取。
其实:这样做也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比如击球员只用了8秒钟击的时间就进行了击球,自球进场撞击到场内球犯规,从自球移动、到撞击犯规时间长短可以不一。
打个比方说:撞击球犯规又使用了8至10秒钟时间。
裁判员对于界外球进场,有意撞击场内球的行为,可以在立即宣判:犯规后,紧接着立即呼号,在不影响被呼号击球员上场击球的同时,再去处理被犯规撞击的球复位。这样的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
这样以来:下一号击球员在有限的20秒时间左右、上下,还会有上场击球的机会与可能。
这样击球员击打界外球进场、合理用时的真正目的并没有达到。(用完仅剩余的时间,不让下一棒击球员有击球的机会)
3、击球员只有学法、懂法,依法维护自己合理用时的正当权利,这才是上上策。
击球员可以这么操作:
击球员必须冷静头脑、瞄准界外球进场后能够缓慢出界的最远方向一击,击球时间可以用5到8秒时间,裁判员肯定不会有想法、有异议。大家可以测一测:四线外的界外球进场,缓慢的从一线外刚好出界,用时总共加起来,一定会超过20秒时间。加上裁判员观察仔细后、再宣判、再呼号。
这样的击球策略,击球员最后一棒击球时间可以使用到最大值。
一般情况下,轮到最后一棒界外球击球进场,比赛如果只剩最后20秒左右时间,是轮不到下一棒击球员上场击球的。
有人会问:如果击球员老老实实的击球进场后,裁判员也不管自球是否出界,就提前呼号了。
该怎么办?
两套对策与方案。
(1)界外球进场后、如果没有出界、没有犯规,裁判员呼号有效。
(2)界外球进场后、如果出界了,裁判员没有实施及时宣判、判罚的权利,就进行“及时”呼号。这样的呼号是非法的,击球员则应该依法维权。如果维权失败、退出比赛则是一种有力的抗议和正确的做法。最后可以书面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目的只有一个:伸张正义。
门球竞赛规则明确规定:超时犯规由裁判员认定,裁判员计时为最终计时,比赛队员均须服从。
击球员明明没有: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动机与行为,在众目睽睽之下、裁判员会敢于去判击球员超时犯规?除非该裁判员要么是有毛病、要么就是一个傻子。
为什么平时超时犯规判罚会寥寥无几?即使裁判员判罚后,纠纷会不多?
平时除了击球员由于闪击方向不果断,特别是闪击经常改变方向、闪击还犹豫不决、迟迟不进行闪击,裁判员才会判罚:超时犯规。此种判罚虽有不服、不满,但形不成气候,自然问题、矛盾、纠纷极少。
在关键时刻,牵涉谁胜谁负拼死一搏的关键时刻,对于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裁判员如果视而不见、不判,在众目睽睽之下裁判员不敢。
虽然在关键时刻,如果击球员击球或闪击,根本没有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裁判员敢于判:超时犯规吗?除非该裁判员名气不要了!裁判员工作也不想干了!
我一向认为:裁判员判罚超时犯规绝对不会错。判超时犯规之前裁判员必须报8秒、9秒、10秒的做法,实际上是取消裁判员超时犯规判罚的权利。
关键时刻裁判员必须报8秒、9秒、10秒,使得一方能赢的球、最后输了,我们会为输球一方鸣不平!现场观众也一定有看法!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不灭,文明门球何时能够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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