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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齐市门球

要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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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07: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闪击成功,没有异议,击打另一个球,应是重复撞击,自求拿出界区外,他球恢复原位。
各位老师:请问如果他没有重复击球,但是第一闪击成功,第二个未闪击,就击球,这属于犯规吗?
发表于 2012-3-25 12: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击打”——用球槌直接打。“撞击”——先击打自球,自球在运动中碰撞他球。   这两者是绝然不同的!
         楼主的题中,就没有“重复撞击”的情况,而是击球员闪击第1个球成功后(但没说明该球是静止了,还是在继续运动中),本应接着闪击第2个球,结果是挥杆直接击打了第2个球。只能是“触及”了第2个本应闪击的球,而不是“重复撞击”!
        还要看他“击打”第2个球时,第1个已经闪击“成功”的球是处于一种什么情况——静止了;还是在运动中。依此才能判定他的犯规属于什么性质——关键是是否属于“闪击过程”中的犯规!如果说是,是哪个球的“闪击过程”?不是,理由是什么?一点都不能含糊!
         另外,提醒大家一点,新《规则》中没有“闪击阶段”的提法,有的只是“闪击过程”。因此,我们不能再使用“闪击阶段”这几个字。
发表于 2012-3-25 14: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赵老师的所有分析与解释。
以前我们讨论类似问题时,有人认为对多个球进行闪击时,把整个过程算作一个闪击过程。我持反对意见。
发表于 2012-3-25 14: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2-3-23 13:59
【一新手球员撞击了对方两个球,闪击一个成功之后,竟然提杆直接击打另一个应该闪击的球,事发突然,裁判不 ...

能够运用规则解答问题是最好的方法,出现问题时首先要想到规则,规则无法解答的在进入讨论阶段。
发表于 2012-3-25 19: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赵玉书老师:在击球员还没有获得“续击权”之前,就不应当(不会)发生“击球犯规”。】

    我认为赵玉书老师的这个结论恐怕不妥。
    请看规则第24页四、击球犯规(一)9 、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而击球。

    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时,此时尚未获得续击权,如果此时击球,显然就发生击球犯规了。
发表于 2012-3-25 22: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2-3-25 19:21
【赵玉书老师:在击球员还没有获得“续击权”之前,就不应当(不会)发生“击球犯规”。】

    我认为赵 ...

很明显的击球犯规,套用闪击规则我觉得是引用规则不当。
发表于 2012-3-26 12: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击球权”、“续击权”——其所指,都应是“自球”,而非“他球”。也就是说:击球员获得这两权中的任意一权时,才可以挥杆击球,而被(要)击打的对象必须(只能)是“自球”。
      在“击球犯规”的条文中有一条是“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而击球”,这里所说的“击球”应当是挥杆击打了“自球”,而非“他球”。还有一条是“击球时,错击了他球”——很显然,这时的击球员是有“击球权”的,只是某种原因造成击错了对象。
        在击球员有和没有“击球权”、“续击权”的情况下,只要他挥杆击打了任意一个球,如果属于“犯规”,表面看似乎都象是“击球犯规”,仔细分析应该是有区别的。正如楼主所出题目中的情况:既不是“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而击球”(他不是击打自球),也不是“击球时,错击了他球”(因为他还没有获得“续击权”)。
     个人看法,不一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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