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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2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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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替换犯规队员所得的分。如:一场比赛一进入第二轮,红队要替换1号队员,但未经任何裁判员(申请、告知、同意)自行上场并参赛击球2号球通过了二门;这个时候记录员发现‘换了人’报告与主裁,由主裁确认后判定为“替换犯规”,即判罚替换新上场的1号队员的1号球通过二门的所得‘1分’,只保留前1好队员已得过的1分;却替换上来的新1号队员,再不能重新通过二门了(二门已过但计0分),再度轮击时可以过三门了;比赛终了时1号撞了中柱得分计为4分(1+0+1+2=4)。以此类推,替换犯规发生时通过二门(1+0)再过三门,替换犯规发生时通过三门(2+0)再撞柱,替换犯规发生时撞柱(3+0),犯规的球应放回开球区 待下一轮开球进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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