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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齐市门球

[问答] 要怎样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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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20: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倔老头 发表于 2012-3-19 15:21
按规定1号球员触移动球犯规,将3球放回触球位置,自球拿出界外。
      但因2球是界外球,3球是王牌 ...

支持。
应把3号球拿出界外。
发表于 2012-3-19 22: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有所乐 发表于 2012-3-19 16:06
1号击球员为让本方获利,不惜触滚动球犯规。裁判员应据实判罚,将1号球、3号球都拿出界外。

裁判员判罚必须有依据。将1号球、3号球都拿出界外根据不足,巧妙利用犯规使己方获利也是一种战术。
发表于 2012-3-20 05: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hua50 于 2012-3-20 06:42 编辑

裁判要按规则依据判决,不应该“谁得利”来衡量标准,规则明确规定“触及移动的他球,他球放回触球位置,自球放到界外。”没有3#球放界外的规则依据。如果“谁方得利”来做裁判依据,那就乱套了。
发表于 2012-3-20 06: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3门前1,3,4,5,7号球都是好球,2号球界外到1号打球,1号击球员击打3号用力过大眼看3号球就要出界,情急之下他拿起了滚动的3号球,3号击球员是捡拾活球犯规。请问各位老师要怎样判罚?到底是1号队员还是3号队员捡的球.
发表于 2012-3-20 06: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渔翁 于 2012-3-20 06:07 编辑

这种情况会打球的人都知道怎么处理。很简单的事情,被叙述的一团糟,该用标点符号就用呗。
发表于 2012-3-20 07: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则处理,红方明显不当得利。这肯定不是规则的本意,所以此例提示我们,规则此处应当修改!
如果触动态球一律放回原处,非击球员全都可以使本方的重要球球不出界,哪怕是被闪球,获利太方便了。
发表于 2012-3-20 07: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2-3-19 18:09
此例不能简单的按触移动球犯规处理,那样红方明显有不当获利,有失公平。应将3球也放界外才合理。理由1、 ...

支持军旗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2-3-20 09: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3门前1,3,4,5,7号球都是好球,2号球界外,到1号打球,1号击球员击打3号用力过大眼看3号球就要出界,情急之下他拿起了滚动的3号球,3号击球员是捡拾活球犯规。请问各位老师要怎样判罚?
1号击球员触移动球犯规,自球拿界外是毫无疑问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如果仅仅这样判罚即了事,实在是对犯规方太有利了。依我判罚,应当再以1号击球员妨碍比赛言行之故意破坏场上局面为由,追加判罚,即取消红方下一杆3号的击球权,待2号球进场后,直接呼“4号”。
发表于 2012-3-20 10: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判一号‘妨碍比赛犯规’,罚下一个击球员--3号停止击球,直接呼出4号球员
发表于 2012-3-20 15: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球拿出界外,3号球放在触球的位置。
发表于 2012-3-20 17: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例是老题目了,在门球之苑就发表过与本帖极为相似的题,专家解答是将自球和被触球(本题的1、3号)都拿出界外,这样做从道理上讲得通,3号本应出界,而犯规又使犯规方明显得利。像这样想犯规得利的还有:1号将3号送过二门,1号过门后要撞到3号,击球员就用球槌把3号拨开,按规则,1号只失去续击权,却可使1号球留在界内。我想还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处为好,前例将1号或1号、3号都拿出界外。后例将1号拿出界外。可以看出,规则有不完善之处。此时可按妨碍比赛判处,虽然些勉强。
发表于 2012-3-20 17: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明知是犯规而为之,应按妨碍比赛严罚,以正赛风。本案应取消1号队员的比赛资格,3号球拿出界外。前面得分有效。
发表于 2012-3-20 18: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军旗老师讲得对。
发表于 2012-3-20 19: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2-3-19 22:35
裁判员判罚必须有依据。将1号球、3号球都拿出界外根据不足,巧妙利用犯规使己方获利也是一种战术。

这种情况不是巧妙利用犯规,而是故意破坏场上局面的行为。
发表于 2012-3-20 19: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触及移动球犯规,自球拿出界外,他球放在触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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