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楼主: 山野老牛

谁更具有权威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1 17: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xymm0409网友:你在上海找关键老师多么近哪;或找
球之苑》社求购。
发表于 2012-3-11 17: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则,不成方圆。在比赛中一定要认真执行2011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发表于 2012-3-11 17: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2011年新规则为权威吧。
发表于 2012-3-11 17: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新规则与裁判法是最具权威性的,专家的解释也是根据
2011新规则来解释的。
发表于 2012-3-11 17: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讨论的问题是如何正确理解规则,各抒己见,有的正确,有的是不对的,只能靠自己辨别。不过有的网友对规则理解得比较深刻,看问题比较准确,可能就给我们树立一定的权威,比如洛阳老关老师、林静风闲老师、范晓东老师等等,就是比较权威的网友。网友不但互相争论,也可以对专家的解答提出异议。比如,《门球之苑》2011年第一期本刊专家国际级裁判  姚兰。在解答捡拾的球脱手碰到脚踩的自球(露出1/3),她说是“犯规”!
当时,我和洛阳老关老师都认为不能判犯规,我们也谈了不犯规的依据。这只能是我们的理解规则精神后的看法。
2011年规则就在条文中明确,“不包括脚踩的自球”。说明专家有时也可能解答得不正确。我们尊重专家,但是,不要迷信专家!
发表于 2012-3-11 18: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土人 发表于 2012-3-11 17:18
当然是《2011规则》为准绳。
1、网上讨论绝大部分是以规则为准绳而谈的,大部分是正确的,多数人意见也是一 ...

讲得好。
俺来就是学习的,不与任何网友较真。
发表于 2012-3-11 19: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比赛肯定要执行2011门球规则
发表于 2012-3-11 19: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是准绳,无论谁都要以最新规则为准判断对错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20: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3-11 17:54
网友们讨论的问题是如何正确理解规则,各抒己见,有的正确,有的是不对的,只能靠自己辨别。不过有的网友对 ...

谢谢老师的参与,我也是认为无论是网友还是专家的意见都要服从于新规则解决问题的最终依据必须是按照规则执行。
发表于 2012-3-12 18: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xymm0409 发表于 2012-3-11 16:01
2012新规则现在有吗?上海怎么没听见有人讲过。

      对不起,现在执行的新规则,是2011年出版的。
发表于 2012-3-12 19: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应以2011规则为准绳,不然各行其事怎么打比赛呀。
发表于 2012-3-12 21: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写的“2012”错了,是2011。使网友造成误解,特向大家致歉!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21: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春 发表于 2012-3-11 15:16
应是2012新规则最有权威性

      有2012 新规则吗?
发表于 2012-3-12 21: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讲新规则就是指2011年出版的那本,写错了,对不起!向网友们至歉!
发表于 2012-3-12 22: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辩论是好事呀,然后再依照新规则分析,这样,我们才领悟到新规则的神髓啦。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