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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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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12: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门球比赛中遇到了疑难问题,大家经常在一起讨论,也经常和网友们一起交流。但是要想寻求正确的答案,是以网友们讨论的结果或者门球界具有权威性的代表给于的答复为依据,还是以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发布的2011新规则为依据?
发表于 2012-3-11 12: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你的问题:目前还是应该以2011新规则为标准。也是目前最具有权威性的标准。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2: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 发表于 2012-3-11 12:15
回答你的问题:目前还是应该以2011新规则为标准。也是目前最具有权威性的标准。

       老师说的极是。在门球比赛中经常有队员说网友们怎么答复的,我坚持让他们要按照规则去做,要多看规则,网友们的讨论只能是个参考,不能作为最终依据,也不能以网友的观点去判罚。
发表于 2012-3-11 12: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按照规则做.{:soso_e183:}
发表于 2012-3-11 12: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2-3-11 12:43 编辑

当然最有权威的是门协发布的2012规则,
如果裁委会有发布,也有一定权威性,但不高于规则。因为规则是门协发布的。裁委会是他的下级。
其他人在规则面前这是一律平等,只能谁有理,谁最符合规则,听谁的。

楼主说的“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发布的2011新规则”说法有误,2011新规则不是他发布的。

规则有时有含糊不清的地方,例如:由于“闪击完成”和“完成闪击”造成闪击抬脚要不要在闪击的10秒内完成的争议,就需要有权威的机构而不是个人来解释。

专家、权威人士的解释,是一家之言,不具权威性。例如”界外球进场是无效移动“之说,虽出自专家之口,并无规则的依据,一笑了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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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2012错了,是2011 ! 抱歉。  发表于 2012-3-1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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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2: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2-3-11 12:41
当然最有权威的是门协发布的2012规则,
如果裁委会有发布,也有一定权威性,但不高于规则。因为规则是门协 ...

  谢谢老师指点

发表于 2012-3-11 15: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是2012新规则最有权威性
发表于 2012-3-11 15: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有权威的当然是规则条文。
     如果平时发现对有的案例从规则找不到直接根据,大家的认识又不一致,我认为还是暂时以中国门协裁判委员会专家的解释为准,当然个人意见可以保留。
    如果在比赛现场出现从规则找不到直接根据的问题,发生争执,还是要以裁判员乃至裁判长的认定为准,个人意见也可以保留。

点评

这个解读很客观,很周到。就应该这样办。  发表于 2012-4-21 12:03
发表于 2012-3-11 15: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2011年门球规则是具有权威性的。
发表于 2012-3-11 16: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春 发表于 2012-3-11 15:16
应是2012新规则最有权威性

2012新规则现在有吗?上海怎么没听见有人讲过。
发表于 2012-3-11 16: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 发表于 2012-3-11 12:15
回答你的问题:目前还是应该以2011新规则为标准。也是目前最具有权威性的标准。

{:soso_e189:}
发表于 2012-3-11 16: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 发表于 2012-3-11 12:15
回答你的问题:目前还是应该以2011新规则为标准。也是目前最具有权威性的标准。

回答你的问题:目前还是应该以2011新规则为标准。也是目前最具有权威性的标准。
    同意您的意见! 12acf56bd7cg214备用帖子.jpg
发表于 2012-3-11 16: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章必循,还是应该以2011规则为标准。

网友从不同角度谈得看法,只能作参考。
发表于 2012-3-11 16: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具有权威性.个人的看法只是一家之见或一人之见,不 具权性.规则是最高准则.其他的版本或专家或权威都应尊重服从规则,而不是在制定规则时没有被才那的看法又以个人的身份另行发表,其结果是众说不一......
发表于 2012-3-11 17: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2011规则》为准绳。
1、网上讨论绝大部分是以规则为准绳而谈的,大部分是正确的,多数人意见也是一致的,略微不同的时候还是找规则求正答吧。
2、有些问题是‘探讨性’的、建议性的、展望性的。这些个问题不是由谁安排的,也不是非讨论不可的。在网上随意论坛论坛而已,并非对现行规则的修改或实施决定;说白了就是唠唠罢了。也许对将来对新规有用?!也两说道。
3、网上讨论的题,最终没有任何结论,未授权由何人结论定案,没人敢下结论;因为都是平等的网友。
   为此,欲知准确答案或结论,还是以规则、门球之苑、国家门协裁委的专家、老师的降解为准最好。

点评

门球之苑上发表的文章也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吗?愿闻其详。  发表于 2012-4-21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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