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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例相似的题目,为何答案全然不同(读关键老师答疑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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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7 15:21: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看到关键老师在“门球之苑"17年7期4例有一答疑,读后似曾相识,于是查看了学习笔记见08年3期15页有一答疑,现全文抄录如下:“问:自球撞击他球,他球撞门柱弹回撞击了自球,自球在滾动時又撞击了另一他球,自球是否属于犯规行为?如果不是犯规,自球是否是双杆球?答:自球撞击他球后,只要击球动作合法,自,他球的移动的都应该属于有效移动(《规则》规定的无效移动除外),因此他球撞门柱后又弹回撞击了自球,自球在滚动中又撞击了另一他球,球的移动均为有效,自球也同時获得双杆球。对照两例答疑何其相,都是有效移动的他球再次碰撞了自球造成自球.滚动后又触及了场内另一他球。不同的是一个是:被闪他球,另一个是被撞击的他球,再一点不同、一个是自球与另一他球接触,一个是撞击他球后两球未接触。但答案全然不同。08年3期答案判撞击另一个他球,并获得双杆。17年7期例4判不为撞击,申请移开6球。有人可能会说规则都不同了,答案怎么会一样?再来看规则的相关表述。04规则是:“击球员的正当击球行为使球产生的移动称为有效移动"。15规则是:“有效移动是指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二者实质都是一样。可为什么答案全然不同?原因何在?望球友和专家能给于答疑。

点评

很有意思,让专家们解释吧!  发表于 2017-7-17 16:21
发表于 2017-7-17 16: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题主要不同是08年是撞击后产生情况,17年是闪击后产生的情况。
最有意思的是17年的例子是撞击两球,所以还要闪击,出现操作困难。若不是撞两球,或在第二闪击时出现情况,也就不是难题。

点评

很准,支持!  发表于 2017-7-18 19:34
赞同老师的解答!楼主应该明确撞击与闪击概念之别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7-17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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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7 17:4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7-7-17 16:02
两题主要不同是08年是撞击后产生情况,17年是闪击后产生的情况。
最有意思的是17年的例子是撞击两球,所以 ...

赞同老师的解答!楼主应该明确撞击与闪击概念之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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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8 14: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和楼主一样有点疑惑,但是理清问题前提就不难理解了。一个是撞击,一个是闪击。闪击之后才有续击权,才有撞击的权利。闪击阶段不存在撞击的概念,即便是自球与他球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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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03: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我不知道楼主想要寻求的“相同点”是什么,一个是撞击后自球与另外一个他球又发生碰撞,一个是闪击过程自球与另外一个未被撞击过的他球接触(密贴)。
首先,这两个状况的实质不同:一个是“撞击过程”,一个是“闪击过程”,两个“过程”发生的“故事”都截然不同,会有“相同”的判罚标准吗?
其次,前者(撞击过程发生的状况)有当时规则的支持(平地双杆算数),而后者在现有规则里还找不到条文支持(不能判罚犯规),因此裁判有权对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作出处理(将6球临时移开)。
不知道我这样回复,楼主还要“寻求相同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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