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4274|回复: 125

别让裁判员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2 23: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在深秋 于 2017-5-3 00:40 编辑

      中国•渝北 “渝北杯”三人团体全国门球赛赛场上出现一场怪事让执裁的裁判不仅流汗,更是流泪。
      场上深圳俱乐部队9号队员在2门前用9号球闪击5号球时,在他球未静止时抬脚造成自球移动,当时甲裁距离运动员仅1米左右并目不转睛看着自球。对于自球的移动,甲裁立即判闪击犯规,将自球拿出界外。但运动员认为自球没有移动,不但辱骂裁判员,甚至举起球杆向裁判员打去,幸运的是这时围观的运动员和裁判员用身躯自动组成人墙保护当执裁判。恼羞成怒的9号队员因没能打到裁判,挥舞球杆狠狠地将场上的2个球打向观众席~~~~~
      最后,王裁判长(国家级)对该事件做了这样的处理:1.  9号队员就打人(未遂)向裁判员道歉。2.  比赛继续。(9号球继续进行比赛即闪击不犯规)
      对于王裁判长的处理办法,为顾全大局,裁判员接受了道歉,也将比赛继续进行,但不认可王裁判长的处理办法。
      裁判员是人不是神,对于执裁中出现错判及时发现及时改正,但在判罚正确的情况下王裁判长为什么不能维持正确的判罚,对于严重的违体行为为什么没有做出任何的处罚,这让全体裁判员百思不得其解。裁判员用辛勤的汗水、无私的奉献为运动员服务,凭的是对门球的热爱,只要是严格按照规程秉公执裁,本应受到大家的尊重,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难道我们的裁判就真的只是"价廉物美”吗?

点评

为裁判鸣不平。这裁判长是怎么干的?  发表于 2017-5-4 00:14

评分

参与人数 1票数 +2 收起 理由
川雨后彩虹 + 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7-5-4 23: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王裁判长应当下课。不知是怎样考进国家级裁判的,裁判员认定的几项难道一个国家级裁判都不懂吗?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21: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石头记 于 2017-5-3 21:29 编辑

      裁判长主持公正,才是“顾全大局”;这样姑息养奸,带来的是“后患无穷”!      深圳俱乐部球员的球霸行为应受到大赛组委会的严厉处罚!这样的人应取消成绩、取消奖励,禁赛一些时间让他反省、思过!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4 07: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了事情过程,讨论如何判罚吧,先看规则

QQ图片20161102204318.png
回复 支持 1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13: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例,虽然自球移动具体原因和幅度(有严格区别)未详述,“但在他球未静止时抬脚造成自球移动,当时甲裁距离运动员仅1米左右并目不转睛看着自球”。据此分析自球肯定是移动了,那么由此造成的争执,击球员或自方队长可请求裁判长重审,不能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种野蛮行为严重的污染了门球赛场,污染了门球。高尔夫球打得多文雅,但门球又称平民的高尔夫,虽然门球人大多为草根,但也不能这样野蛮毫无修养。所以本人认为此案例的最终判定欠妥,一则对于这种野蛮行为没有起到遏制作用,更重要的让执裁人含冤,比赛不能有黑哨,但如实的真判也要被骂挨打,将会对今后中国门球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

点评

非常赞同,分析的也有道理。  发表于 2017-6-23 16:50
非常赞同老师的观点,坚决抵制黑哨。  发表于 2017-5-6 10:41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20: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渝中门球协会 发表于 2017-5-3 20:39
更正:9号击球员是姜林


呵呵呵,我认识一位深圳网友叫姜林,很有水平和风度的一位,不至于为了打个球闹得脸红脖子粗啊。结果,并不是深圳的姜林。是另一个地方的姜林。
呵呵呵,这一位当事者姜林我也认识,不至于啊,我印象中的这位老弟痴迷门球付出过很多,尤其是自己单车远游,打球会友,风餐露宿,是个很有追求的小哥儿们啊。
赛场上,遇到一些状况很正常,申诉一下,或让队长出面解决或请裁判长来处理一下,可不能动真火啊,球杆都挥舞起来了,这不好,要冷静,再见面时,狂人要罚你这位小兄弟,罚酒三杯,至于杯子大小就看现场表现了。

点评

对,深圳这位姜林老师我也认识的,跟照片里完全是两个人。  发表于 2017-5-12 15:21
姜大胖啊,罚酒是必须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21:37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5 12:2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次比赛姜林打人未遂事件处理现场我在,裁判长和副裁判长问询了副裁及场外人员,并让姜林还原了两次闪击时的情况,球未脱离脚下,不犯规,但姜林的行为恶劣,必须向主裁道歉,主裁也接受了道歉,比赛继续。主裁接受了道歉,也没有再坚持认定姜林犯规。此事应该结束了。但主裁有一个权利没有用。那就是对姜林盛怒之下击打场上静止球到场外(球撞墙上弹起很高,差点弹到观众头上!)的行为做出进一步判罚,完全可判他违体犯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7: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八老兵 发表于 2017-5-3 04:25
“别让裁判员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赞!

       需要问的是,为什么这样处理。借鉴中国门协的的处理,通报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7: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应该给以重罚,绝不能姑息养奸。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7: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得好!“别让裁判员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6: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得好!“别让裁判员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
对于王裁判长的处理办法,为顾全大局,裁判员接受了道歉,也将比赛继续进行,但不认可王裁判长的处理办法。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3: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得好!“别让裁判员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4: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让裁判员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赞!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6: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问的是,为什么这样处理。借鉴中国门协的的处理,通报!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07: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支持点赞。
裁判员就算廉价也有尊严,对于门球流氓的严重违体行为应严惩不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8: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得好!“别让裁判员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9: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1,抬脚时自球有移动是肯定的,允许的,只有移动到超出脚的范围才是犯规。介绍情况要说清楚。
2,最后9号队员繼续续击了吗?这就是打人没有被处罚,太不公正了。

点评

你的第一项有什么根据?我们裁判员一般根据有没有产生明显的移动位置来判定。  发表于 2017-5-4 10: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09: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先友 于 2017-5-3 09:33 编辑

姑息养奸,要是我立即罢赛,绝不上场执裁。要不我会与9号队员对打,把他打服。看他怎样再猖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10: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师的观点,王裁判长这位‘泥瓦匠’的作法不能认同。对于违犯体育道德之徒就应执行体育纪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10: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姑息养奸,要是我立即罢赛,绝不上场执裁。决不许九号人再比赛,裁判长吃回扣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3 10: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王姓裁判长应当下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