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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虎

请评议范晓东老师这种办法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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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 07: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7-3-31 20:17
范的意思是告诉裁判员:对于某些特殊情况,裁判员在场上执裁时,不能显得太无能而被运动员玩弄, ...

裁判员在场上的霸气应该显示在严格执行规则,有理有据,判罚严明,及时果断且表现文明礼貌(用手掷球,不用脚踢球,用手摆放球,不用脚踩摆放球,微笑执裁,不怒气冲冲)!
规则没有条文规范裁判员的执裁形象,以上纯属一己之见,谬误,敬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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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7-4-17 09:56
支持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17-4-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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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5: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须知:      击球员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击球犯规行为,都是一种合法的击球行为。

      裁判员无论从法规上、还是从道德层面上:(包括:任何人)都不得进行无理的干预与指责。
      界外球进场、撞击球,裁判员如果可以主动采取去踩住球、挡住球、或踢球。这是对击球员合法击球行为一种不满、愤怒和强行干涉。这种行为其实比击球员有意犯规行为更严重、危害更大。
      击球员如果有意犯重复撞击犯规,企图扰乱场内许多球时,那么场上两名理直气壮的裁判员岂不是要去保护场内更多的球。您们能保护得过来吗?结果是越保护、会越乱。
      靠裁判员的野蛮保护,只能是场上球行一团糟,场外人员议论一团糟。
      门球竞赛规则如今能够得到有限保护的只能是:立即宣判、立即呼号。然后再去处理场上出现的异常情况。
      这样在关键时刻,不管出现什么意外、或不合理情况出现,被呼号击球员的合法击球权利能够得到最起码的保护。
      如果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必须进行如下改进。
      即对于裁判员每一次及时宣判、立即呼号后,立即启动裁判员专用计时处理表,连续记录、扣除裁判员处理现场所有累计使用时间。作为比赛结束之后的补时依据。
      说明:此时宣判后的呼号,只能是表明具有:击球权的一种指令。10秒计时,还需从处理完现场后,再呼一次号、开始计算为宜。
      一切必须依法办事。好心办坏事之举、也不应该推崇与提倡。
      什么叫法制社会?法:必须大于一切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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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08: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我26#帖所说内容,只代表是我个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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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15: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范晓东站在场内球旁及时踩住进场球,一脚踢出场外,宣布X号出界
我觉得有失裁判的水平和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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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击球员问,你为什么故意踩我的球?(裁判员说你故意破坏场上局面)!击球员说,我破坏了吗?再说,这个球是出界球吗?如果是,也是你踢出界去的!我进场球如果碰到场上球,判犯规也就是了,我没有犯规,你为什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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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18: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阶段的门球规则没有限制场外撞击场内球的条款。那么脚踩球、 停表 都没有规则的支持!属于裁判违规. 修改门球竞赛规程才是唯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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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规定明确,无可非议!停表,是裁判员变通执裁处理问题的一种措施,也无可非议!  发表于 2017-4-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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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10: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紫竹林_ulUpu 发表于 2017-4-3 15:52
范晓东站在场内球旁及时踩住进场球,一脚踢出场外,宣布X号出界
我觉得有失裁判的水平和风度。

如果击球员问,你为什么故意踩我的球?(裁判员说你故意破坏场上局面)!击球员说,我破坏了吗?再说,这个球是出界球吗?如果是,也是你踢出界去的!我进场球如果碰到场上球,判犯规也就是了,我没有犯规,你为什么踩、踢我的球!(裁判员应该无话可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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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  发表于 2017-4-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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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4 12: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留余香 于 2017-4-4 12:37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17-4-4 10:32
如果击球员问,你为什么故意踩我的球?(裁判员说你故意破坏场上局面)!击球员说,我破坏了吗?再说,这 ...

有话直说:在犯规事实尚未形成之前就能认定犯规?门球场上的犯规何其之多,难道裁判员就有权作出“无意”或“故意”的判断吗?难道高级别的裁判员就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而任意为所欲为?这是一种“酷吏”行为,不应该附和!否则门球场将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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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  发表于 2017-4-5 17:41
有理!  发表于 2017-4-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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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20: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无意”或“故意”,只要击球是合法的,裁判员都必须按规办事。一脚踢出不可取,停表处理也不对。
一、依据什么说我是故意犯规。
二、全场犯规你都停表处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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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发问还真有点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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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3 11: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荔浦老罗 发表于 2017-4-12 20:00
不管是“无意”或“故意”,只要击球是合法的,裁判员都必须按规办事。一脚踢出不可取,停表处理也不 ...

你的发问还真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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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7 10: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赵玉书、烨鹤与泰虎三位老师的观点。裁判员执裁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绝对不允许想当然和独出心裁。更不允许用不礼貌的言行(如辱骂他人及脚踢场上门球等)对待运动员。高级别的裁判员应该起表率作用,千万不可毁坏自我形象,否则会遭大伙唾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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