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国门球运动可持续发展,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增强学生体质,现定于8月8日至10日在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举办“飞龙湖杯”2017年全国青少年门球锦标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中国门球协会
2017年2月22日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8月8日至10 日在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贵州省门球协会 余庆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余庆县文体广新局 余庆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竞赛项目:
(一)五人制团体赛,设甲组、乙组。
四、参赛要求
(一)中国门球协会会员单位均可组队参赛,每单位派队数量不限。
(二)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8人。鼓励18岁以下人员担任教练员上场指挥。
(三)参赛分组、运动员年龄规定如下(以参赛运动员身份证为准):
1、甲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性别不限。
2、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性别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决出各组前8名及相关名次。
(三)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
(六)比赛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七)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违犯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各组前3名的队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获得各组4至6名的队颁发奖杯和证书,获得各组7至12名的队颁发证书。
(二)对获得甲、乙组前6名的队分别给予现金奖励。各组别奖励金额为: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至六名:各2000元(总奖金共计4.8万)。
(三)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凡参加比赛所有活动并模范遵守规则和规程的运动队均评选为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七、裁判和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聘,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二)各参赛队须推荐1名国家级以上或50周岁以下一级门球裁判员随队参加裁判工作,并与大会裁判集中食宿,费用自理。
(三)裁判员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并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不参加培训不安排执裁工作。
八、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食宿费用自理,可自行安排食宿,大会推荐宾馆名单附后。
(二)各参赛队须缴纳参赛综合服务费,每队300元,由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
(三)随队裁判食宿标准160元每天,无符合要求的随队裁判员的队伍,需缴纳裁判员代聘费1000元,由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按规定填写《中国门球协会通用报名表》(请在中国门球协会官网下载),于2017年7月25日前报余庆县老年人体育协会,逾期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石云波:13765261828 谭阳春:18984278505
电话(传真):0851-24626249
(二)报到:
参赛队伍请派1人,携带所有参赛队员身份证原件,于8月 7日17:00前到余庆县老体协报到。
地址:余庆县体育广场路24号。
联系人:石云波 联系电话:13765261828
报到时须出示参赛人员2017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2017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本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接受参赛),签署领队责任书,缴纳参赛综合服务费和所需的裁判代聘费。
十、赛会日程安排:
十一、本规程由中国门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