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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天津市门球协会关于加强门球队和队员管理 的具体规定】
一、在本年度,门球运动员在市门协注册时,要求只能注册一个为主的运动队(主队)和一个辅助运动队(辅队)。在同一届比赛中运动员首先代表主的报名参赛,如主队不参加时,可代表辅队参加。二、运动员注册后不得任意转队,必须待下一年度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三、各运动队注册时须填写市门协统一下发的“天津市2012年门球运动队注册登记表”。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队员人数不限。四、各运动队在填写“注册登记表”时,要认真与本人核对清楚。五、为解决部分运动队“主队”人员不足和适当增加“辅队”运动员的流动,在本年度试行每个队允许1——2名运动员报两个“辅队”。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球队在填写注册登记表时,须加单位公章。社会团体及社区门球队须加盖协会公章。
七、由市门协主办或承办的各种赛事执行本规定。不包括市“三八”门球赛。
八、各门球分会负责收集各运动队注册表和注册费50元,连同所属分会的裁判员注册费一并交市门协。
九、门协分会请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及本系统的门球队、运动员、裁判员注册登记工作,并于2012年2月底前汇总后报市门协。
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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