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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硒都门球

闪击之怪事大家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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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09: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一缕阳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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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09: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6-12-14 09:30 编辑

不是因为“闪击力”造成的自球脱离开脚下,为闪击成功,此例又是已经宣判出界了,这就说明闪击也已经完成了,此后伸腰自球脱离开脚下为击球犯规!自球不拿出界外,失去续击权。

点评

赞同泰虎老师的意见!有规则依据啊!  发表于 2016-12-14 17:42
这样的解释没有规则依据,显得苍白无力。这是早年的观点。  发表于 2016-12-1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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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09: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判罚对错还真不好评说。这位裁判员可能对15规则的理解和专家的理解不一样,他对“踩住自球”理解为“自球始终不能脱离脚的控制”了,(没有理解为他球离开自球10厘米前)不论什么时段脱离了,就是闪击失败犯规了,且他在这里使用了“犯规造成的移动为无效移动”的规定,没有使用“与犯规无关的移动是有效移动”的规定,所以做出如此判罚。我早就说过,15规则这一规定和11规则是一样的,仍是把难题留给了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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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09: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副裁判已宣布出界.说明闪击成功.以后的犯规,是停止击球,恢复移动球,不罚出界外.所以主裁判的判法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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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2: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12-13 22:41
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委会主任,
国际级裁判,
中国门球规则编写者,关键同志教导我们说:

应该以规则为准,无论是什么人,哪怕是专家、规则的起草者,有规则就要按规则执行。不认同关键老师的这种解释。如果权威、专家都出来解释规则,那么规则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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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对了!  发表于 2016-12-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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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6: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12-13 22:41
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委会主任,
国际级裁判,
中国门球规则编写者,关键同志教导我们说:

       正是这位关键先生把问题给搞混了。他说的什么”闪击三要素“规则上有吗?门球比赛是按规则执行还是按他说的执行?他能代表规则吗?他说的比规则的权威还大吗?根据规则大家的理解是:只要踩着自球,他球超过10厘米就是闪击已经成功,闪击过程还没有结束;他的理解偏偏与大家的不同;不能因为他的身份就认为他的理解正确,大家的理解错误,规则是让大家看的,让大家执行的,应该以普遍的理解为准则。不能因为他的身份而凌驾于规则之上。非要按他的理解执行,就请他先修改规则后再说。

点评

你正确地论述了权威和规则的关系,我们是讨论规则如何说,不是研究规则的编写者心里想什么,他可能有权修改规则,但是无权在规则制定(经过批准)之后为规则添加内容。今年以来此问题上的混乱现象,都源于他替规则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14 16:34
你正确地论述了权威和规则的关系,我们是讨论规则如何说,不是研究规则的编写者心里想什么,他可能有权修改规则,但是无权在规则制定(经过批准)之后为规则添加内容。今年以来此问题上的混乱现象,都源于他替规则添   发表于 2016-12-1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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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6: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一凡 发表于 2016-12-14 16:10
正是这位关键先生把问题给搞混了。他说的什么”闪击三要素“规则上有吗?门球比赛是按规则执行还 ...

你正确地论述了权威和规则的关系,我们是讨论规则如何说,不是研究规则的编写者心里想什么,他可能有权修改规则,但是无权在规则制定(经过批准)之后为规则添加内容。今年以来此问题上的混乱现象,都源于他替规则添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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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8: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一缕阳光老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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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8: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裁判的判法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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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9:0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一凡老师说的真好。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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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9: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伶韵老师的意见。就应该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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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20: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何人,对门球规则的解读,都应该忠实于规则的原文、原意,不应该随意扩展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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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7: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12-13 22:41
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委会主任,
国际级裁判,
中国门球规则编写者,关键同志教导我们说:

    请问烨鹤老师:关键先生所强调(解读)的"闪击三要素"理解,闪击他球出了界或撞了柱后自球脱脚都算闪击不成功,那么他老人家说没说到底什么时候离脚才算有效?

点评

关于关键的话,请见《门球之苑》今年第四期35 页。 如果没有该刊,可以查看 评关键的"闪击成功定义的修改" 的沙发帖。(请点击放大看,清楚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1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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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8: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半利刀 发表于 2016-12-15 17:52
请问烨鹤老师:按关键先生所强调(解读)的"闪击三要素"理解,闪击他球出了界或撞了柱后自球脱脚都算闪 ...

关于关键的话,请见《门球之苑》今年第四期35 页。
如果没有该刊,可以查看
评关键的"闪击成功定义的修改"
的沙发帖。(请点击放大看,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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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5 19: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珊 发表于 2016-12-14 08:15
同意伶韵老师的观点:如果被闪击的他球停稳或出界,抬脚时自球从脚下滑脱,那么就属击球犯规了。处理是:他 ...

        谢谢老师参与讨论!
       但有一个问题,打球者都应该知道:踩球是用力向下;闪击后抬脚是用力向上,用力向上怎么会使自球滑脱呢?
       所以,我不同意闪击后抬脚自球滑脱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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