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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规则两条有矛盾,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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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7: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规则中22页,“允许放弃击球(含开球、续击)与35页说明:如果闪击他球移动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放弃击球是新规,闪击他球碰障碍物与自球接触是闪击犯规是老规。
老规从2004年开始,当时解释为因为接触后虽然不犯规,但以后的续击都是犯规,所以就判闪击犯规,一直执行到现在。
这是网友南粤白地主提出的,我认为有道理,所以发帖供更多的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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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题,不知讨论什么?!  发表于 2016-10-27 20:59
04规则:“被闪击的球碰撞门、柱反弹回来,待静止时再次与自球相接触为犯规。自球拿到界外,他球位置不変。”后来,09、11、15规则也是这样。按解释击球员在该轮当时是不犯规的,为什么判他犯规呢?因为在下一轮该队   发表于 2016-10-27 16:07
没看明白  发表于 2016-10-27 09:17
发表于 2016-10-29 16: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中的问题,专家不纠正我们自己纠正,如竞赛规程或联席会议上说明一下就行了。
       不要把规则搞的太神秘,他只是个大概而已。所谓大概就是他不理你,你何须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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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关注  发表于 2016-10-31 10:19
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发表于 2016-10-3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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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9 07: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规则本身有矛盾,而是规则不合理,
犯规没有发生就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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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  发表于 2016-10-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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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1: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6-10-27 11:19 编辑

新旧规则都是超前判刑,这是错误的规定。旧规则,我们没有放弃权,我们还可以采取犯规使其自球不拿出界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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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8: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糟老头联赛您好。最近看到,关于如果闪击他球移动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好像是如果接触,就是犯规。不接触,就不犯规。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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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8: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参看我前不久发的再谈应该删除规则中一条乱杀无辜的规定一帖,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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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04规则“全面接轨”接来的错误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29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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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8: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规定,矛盾何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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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规则】35页说明:如果闪击他球移动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规则规定,犯规了,谈何放弃击球与不放弃击球?  发表于 2016-10-27 22:50
上将网友,你真看不出矛盾吗?判闪击犯规时,是不允许队员放弃击球的;现在新规规定“允许队员放弃击球”,还能判闪击犯规吗?  发表于 2016-10-27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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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9: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几遍楼主所发之贴,还是没看明白矛盾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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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0: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就是这样规定的,反弹回来与自球接触是闪击犯规,执行就是。因为没有,放弃击球,就不判犯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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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规则规定允许放弃击球,还是闪击犯规吗?  发表于 2016-10-2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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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8 09: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6-10-27 11:17
新旧规则都是超前判刑,这是错误的规定。旧规则,我们没有放弃权,我们还可以采取犯规使其自球不拿出界外啊 ...

谢谢版主老师的关注。旧规则,你有什么办法采取犯规使自球不拿出界外啊?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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硒都门球老师回答得很好啊,赞一个!  发表于 2016-10-29 11:33
1,超时犯规;2,触静止球犯规。自球不拿出界外。  发表于 2016-10-2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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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9 06: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法正确,支持。但这不是新问题,只是进了一步,“接触”不仅不一定放界外,还不一定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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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  发表于 2016-10-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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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9 06: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6-10-27 08:23
请楼主参看我前不久发的再谈应该删除规则中一条乱杀无辜的规定一帖,供参考。

这是04规则“全面接轨”接来的错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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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9 09: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歌声嘹亮 于 2016-10-29 09:19 编辑

我对楼主提出问题的看法是:1.从04规则至09、11一直到15规则都制定了“被闪击的球移动碰诸如门柱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与自球接触判闪击犯规。”据“专家”解释是继后的续击必然是重击返规,这只是提前判罚而已。我当时就认为规则制定的这一条极不合理。理由:我如果不想让裁判将我的自球罚出界外,完全可以用诸如触他球或超时的方法提前犯规来避免继击的重击犯规。这样“专家”的提前判罚就毫无道理了。2.15规则规定允许放弃击球,它包含了开球、击球与续击。这样“重击”更无从谈起。这也就是楼主所言2015规则两条有矛盾之所在。综上所述,规则存在矛盾,应及时修改规则—废除被闪击的他球返弹回来与自球接触为闪击犯规的错误条款“专家”们:未产生之事,绝对不可提前判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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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三位老师的关注与鼓励。  发表于 2016-10-30 08:02
赞同歌声嘹亮老师的观点。我认为04规则没有错,修改15规则时新增加的“允许放弃击球”这一条与闪击碰到障碍物后自他球接触是闪击犯规的矛盾。其实处理办法很简单:中国门协裁判委员会一句话一一取消。(知错则改吗!   发表于 2016-10-29 17:28
讲解很详尽,赞一个。  发表于 2016-10-29 16:20
非常赞同老师的分析与看法。补充一点,(在新规则的条件下)我不申请确认,就反向击自球,使其接触的他球没有动感,也不为“重复撞击”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2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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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9 11: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6-10-29 09:16
我对楼主提出问题的看法是:1.从04规则至09、11一直到15规则都制定了“被闪击的球移动碰诸如门柱之类的障碍 ...

非常赞同老师的分析与看法。补充一点,(在新规则的条件下)我不申请确认,就反向击自球,使其接触的他球没有动感,也不为“重复撞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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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有规定说如果不申请确认,裁判员就不能去确认是否接触吗?照此说法,续集时出现的重复撞击经常会出现自球静止后与之前撞击过的他球呈接触状,这时只要你不申请确认就不会犯规了。  发表于 2016-10-30 18:58
高,又多了一条理由。  发表于 2016-10-30 10:46
谢谢专业版主的关注与鼓励。更谢谢您的补充。  发表于 2016-10-30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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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9 15: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球场轻风 于 2016-10-29 15:30 编辑

  这条规则的初心是在有角度双杆时怕有意犯规造双杆制定的,现在没有角度双杆了,还沿用下来好像不合理。但是,再次击球肯定重复撞击。放弃可以避免自球拿出界外,但如果接触的下一手是己方先手球,就可以擦边远奔,还是不当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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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泰虎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6-10-30 22:12
反弹回来与自球接触,这是意外的结果,没有预估的主观意思,所以您说是“不当获利”是不妥当的呀,即使是主观意思,比如打出门前门后双杆球,那也是应该合法获利的结果啊,不能够按照不当获利来处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3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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