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规则规定“康乐型比赛执行五轮赛制”,因为在人们心目中“康乐”低一等,轮次制坐了几年冷板凳。所以2015规则,把康乐型比赛几个字删掉了,规定“执行五轮制”。这条款虽在附则里,但附则里的多是中国特色的东西(写在正文里,牵涉其他条款,很费周折)应该积极执行,何况我们是基层,所有活动,100%是“康乐,何必在乎那些虚无缥缈的“高级”、“主流”呢。 从我县赛场的情况看,节奏越来越慢,几乎没有打满四轮的场次,比分落后一方,不高兴,希望裁判员严格10秒。可事实是10秒的规定早就形同虚设,没人真想执行了。这不能怨裁判员,不是加强裁判管理所能解决的。因为这不是我个别、独有的问题,全国皆然。这不是管理问题,就像人民公社时代地里不打粮食,不怨生产队长公社书记一样。根源是制度规定的不合理,属于“没法执行好的”制度,判罚没有权威性,裁判员自己都不敢保证准确,再加上球场生态不好,判了就出问题,谁愿意“找事呢”。击球员是老年人居多,严格的说现在打球的80%,基本条件就不适合执行10秒,不能快走,更不能要求他们快跑。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若不想继续这样听之任之下去,想解决,就只有改制度,全面执行轮次制,(打几轮由规程规定)彻底废掉10秒制。这是早晚的事。据报道全国多地的比赛,已经改用轮次制了。今年的联赛,就是下半时设专职10秒计时员,我们不可能效法,也没这个必要。 轮次制优点很多,球场矛盾大大减少,击球次数均等,彻底废黜了消极的拖时战术,裁判员用时多少,与双方无关,裁判员呼号早晚、处理球快慢,再不会影响胜负,使比赛结果更真实。 和计时制稍有不同的是战术,在最后一轮,收杆球(9、10号)尽量保护好(或消灭掉);再就是多场地不能同时结束,这不是问题,实际上是现在也不是同时结束,总有先后。轮次制也不会各场差的很多,各个场地“各自为战”,半天下来,总用时间可能比现在还减少。 再就是第四轮若红方被10号清场,红方就没有打球、得分的机会了,类似情况可能的确不可避免,会经常出现。但这不是“轮次制”的错,是规则的问题,这和现在最后4、5分钟被清场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一个是车祸后的“死信”,一个是“重伤垂危”,正在去医院的路上,好像还有一线希望。可着希望必然破灭,因为“开车的的司机”、“医院的医生护士,”全都是白方的人。要说出现这种情况不好,确实,没有对手的比赛有啥意思呢,这是规则的问题。若执行“不得将对方球打出界外”的规定,就没有此类问题了。 轮次制,是规则规定的,不是我们创造的,是纯技术层面的事,没必要请示上边(老字号婆婆)他们不懂,也不关心,各级门协就可决定。10秒制在中国门球人心中,早就死了,只有极少数抱残守缺者,还在给其“输氧”抢救。现在废弃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期,会受到绝大多数人人的拥护的。当然,大家的习惯,应该考虑,接受一种新的赛制,得有个适应过程,但习惯是可以改变的,也是好改变的,不足为虑。至于“别处咋办”,可以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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