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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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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17: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 下 之 大 无 奇 不 有


      今天看到一帖: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6-5-26 12:43 编辑


在一次联谊赛中出现了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捡起4号闪出,然后对裁判说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2号就对着2门前进了打出了双杆,这种情况处理对吗?

      假设:红方队长或教练员在2号队员闪击4号球以后,尚未听清楚2号队员申请确认2
6号球密贴与裁判员答复密贴一事,等到2号队员按照密贴要求,击打进门、裁判员宣判获得双杠球以后,才发现问题,并对此向裁判员提出异议后。问该案例又如何去处理与解决?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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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只可能是忆造,不可能实际存在!因为疑问重重,无人也无法解释!讨论这种问题毫无意义!  发表于 2016-6-12 12:50
光学联赛说得有理。  发表于 2016-6-4 06:57
其实,此事件有误!请大家想想:当踩②球时,都没有感觉到两球相贴?当闪击时⑥号球没有感觉?呵!闪击完④号再“申请”?此裁判是个糊涂!如果,不糊涂,早在闪击期间就发现问题了,还要等到闪击完④号后,再“申请   发表于 2016-6-1 17:01
发表于 2016-5-28 19: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规则
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
(5)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
说明
●捡起一个要闪击的球后,又改换另一个被撞击的球进行闪击。
●同时捡起多个被撞击的球(可以暂时自行移开的球除外)。
●自球与一个被撞击的球接触,却捡起另一个未与自球接触的被撞击的球。”的规定应判闪击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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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支持  发表于 2016-5-30 19:38
正确。支持!  发表于 2016-5-29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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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18: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撞击④球停止后,裁判员只宣报撞击4号,则闪击④球后、②球不应与⑥球接触,如确实接触,击球员也提出确认,裁判员应将②球移开到闪击前位置,观察击球员击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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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18: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照样判2号闪击犯规,自球罚出界外,4号球拿回捡球处,2号进门无效,6号球若移动,放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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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发表于 2016-5-29 06:37
支持!  发表于 2016-5-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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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19: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介绍: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捡起4号闪出,然后对裁判说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2号就对着2门前进了打出了双杆,这种情况处理对吗?
对楼主的帖子的疑问:
1、如果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和6号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那2号就是同时撞击了④球和⑥球,2号应该先闪击与2球接触的⑥球才对,怎能先闪击④球呢?先闪④球是犯规的。
2、既然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那为什么不闪击⑥球就击进门呢?2号队员晕了,难道裁判也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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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19: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6-5-28 20:05 编辑

在一次联谊赛中出现了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捡起4号闪出,然后对裁判说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2号就对着2门前进了打出了双杆,这种情况处理对吗?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一、完全是裁判员的问题:
              1,如果2、6号球是接触,裁判员应宣判“撞击6号”,为什么不宣判“撞击6号”?说明两球未接触。
              2,既然裁判员未宣判“撞击6号”,则2、6两球未接触,裁判员为什么后面又同意“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纯属裁判员的错误。
         二、此问题也好解决:本着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原则。主裁宣布“暂停”,承认裁判员“同意两球接触”的错误,向红方道歉。不取消2号二门得分,只取消裁判员宣布的“双杆球”,宣布击球员有一次续击权,2号击球员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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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 板凳 判罚才合理。[/color]  发表于 2016-5-29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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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20: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第一时间没有判定2球与6球接触,但后续在击球员提出申请后又确认了与6球接触,这就是裁判的问题了,究竟是能力问题还是有别的用意就不好说了。我感觉是裁判的反应迟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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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此裁判业务水平低下,且毫无责任心。为了裁判的光荣,应取消该人的裁判资格  发表于 2016-5-29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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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06: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6-5-28 19:43
在一次联谊赛中出现了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捡起4号闪出,然后对裁判说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 ...

应按 板凳 判罚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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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联谊赛中出现了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捡起4号闪出,然后对裁判说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2号就对着2门前进了打出了双杆,这种情况处理对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2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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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06: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门球人 发表于 2016-5-28 19:56
根据规则“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
(5)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说明 ●捡起一个要闪击 ...

正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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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  发表于 2016-5-30 07:01
谢谢您的点评。  发表于 2016-5-29 20:24
谢谢您的点评。  发表于 2016-5-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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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07: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次联谊赛中出现了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捡起4号闪出,然后对裁判说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2号就对着2门前进了打出了双杆,这种情况处理对吗?
假设:红方队长或教练员在2号队员闪击4号球以后,尚未听清楚2号队员申请确认2、
6号球密贴与裁判员答复密贴一事,等到2号队员按照密贴要求,击打进门、裁判员宣判获得双杠球以后,才发现问题,并对此向裁判员提出异议后。问该案例又如何去处理与解决?才合理。
答:如果2号、6号密贴,无论拾起4号球前后发现,或是向裁判员申请确认与否,均是犯规。再设想一下,如果2、6号球密贴或接近密贴,在闪击4号球时,如何做到不碰或是不动6号球?有难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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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9 13: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案例,我也十分纳闷:
      一、2号球如果与6号球接触或密贴,2号击球员如何能够闪击4号球成功而不犯规?
      应该2号球与6号球是没有密贴。否则裁判员会判闪击犯规。
      二、 闪击4号球以后,2号球有少许移动,并与6号球呈密贴状态。(6号球并没有产生动态移动)
      此时2号击球员出奇的申请2、6号球密贴的确认,裁判员竟然会莫名其妙的准许,等到2号击球员打成双杆球、裁判员也已经宣判打成双杆球以后,对方队长或教练员才提出前面犯规的事实。
      错在2号击球员、更错在裁判员稀里糊涂的错判。
      如果2、6号球密贴,先闪击4号球,肯定犯规。裁判员却没有判。
      如果2、6号球原来并不密贴,2号击球员申请密贴的请求完全是无稽之谈,裁判员竟然会确认、准许,造成进门双杆球事实,红方队长或教练员提出异议,完全是应该、正确的。
      碍于红方队长、教练员及时提出询问的条件有限,在有些情况下不可能做到及时。一旦事态明朗、在可以还原的条件下,为了判罚的公正、严明,完全应该可以追溯回去进行处理。
      一味强调、提倡及时提出询问的原则、过时不予理睬的原则是不可取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询问提倡及时原则,但也决不能一概而论。
      以上就是我的新思、新想。
      对于以上的案例:
      正确做法是追溯判罚。
  即:2号击球员如果提出2、6号球是密贴的确认、裁判员也确认了。在打成双杆球以后,红方队长或教练员提出异议以后,裁判员在弄明白前因后果以后,应该立即承认错误,判2号击球员闪击4号球犯规。2号自球拿出界外、4号球放回闪击放球处、6号球放回原静止处。
      否则机械、教条的执行及时提出异议的原则,就只能执行裁判员的错误判罚。
  因为前面裁判员的过错已经过去了,红方队长与教练员也未向裁判员及时提出异议。到后面再提出已不符合及时的原则。
  在2号击球员提出2、6号球是密贴球的确认、裁判员也确认2、6号球是密贴球,红方队长与教练员也未及时提出异议。等进门打成双杆球、裁判员宣判是一次双杆球以后,再提出异议,按照规则有关条款,也是事后提出、非及时提出啊!
      按照此道理、裁判员是否完全可以不予理会呢?
      因此在这里:是执行及时提出异议好呢?还是也可以执行追溯提出异议好呢?
      这就要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应该并不排斥一些可以进行追溯提出异议的案例。这应该是门球竞赛规则在哪实践中的不断补充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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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14: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6-5-29 14:47 编辑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6-5-29 06:54
应按 板凳 判罚才合理。

                在一次联谊赛中出现了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捡起4号闪出,然后对裁判说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2号就对着2门前进了打出了双杆,这种情况处理对吗?


         上面是楼主的题目,交待了“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没有说撞击到6号,也没有交待裁判员宣判“撞击4号、6号”,闪4球时裁判员也没有判触及6球犯规;后面击球员说“2号和6号是接触(密贴)球裁判也同意了,”这完全是裁判员的糊涂,撞没撞6球裁判员都不知道,错完全在裁判员,击球员无过错。至于后面2、6球的接触,可能是闪击4球后抬脚时使2球移动与6球接触,别无他解。
         因此:说闪击犯规没有事实或事实不清,判击球员犯规无事实依据,就没有道理。
         所以:击球员无过错、裁判员完全错的问题,只能由裁判员负责,不能推给击球员。按未撞击6球来处理,2球不算撞击6球,二门得分,不是双杆球。
         这是我的理解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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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你的想象而已,就算你的想象(……可能是闪击4号球后抬脚时使2球移动与6球接触,……)成立,也应判2号闪击犯规  发表于 2016-5-30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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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22: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6-5-28 18:09
回答:照样判2号闪击犯规,自球罚出界外,4号球拿回捡球处,2号进门无效,6号球若移动,放回原处。

        支持老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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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与支持。  发表于 2016-5-30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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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06: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歌声嘹亮 于 2016-5-30 06:57 编辑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6-5-29 14:40
在一次联谊赛中出现了2号撞击到4号2号慢慢滚滚到6号处,2号捡起4号闪出,然后对裁判说2 ...


友谊探讨:这只是你的想想象而已,就算你的想象(……可能是闪击4球后抬脚时使2球移动与6球接触,……)成立,也应判触球犯规,停打。哪还有二门得分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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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探讨:这只是你的想想象而已,就算你的想象(……可能是闪击4球后抬脚时使2球移动与6球接触,……)成立,也应判触球犯规,停打。哪还有二门得分的道理? 这个问题,我并不想讨论如何判。楼主摆出这个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3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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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09: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6-5-30 06:45
友谊探讨:这只是你的想想象而已,就算你的想象(……可能是闪击4球后抬脚时使2球移动与6球接触,……) ...

友谊探讨:这只是你的想想象而已,就算你的想象(……可能是闪击4球后抬脚时使2球移动与6球接触,……)成立,也应判触球犯规,停打。哪还有二门得分的道理?


    这个问题,我并不想讨论如何判。楼主摆出这个案例,只能说明门球场的奇怪现象。既然是联赛,就是正式赛事,正式赛事中本不该出现的奇怪现象却出现了:奇怪的击球员,奇怪的教练员、队长,奇怪的正、副裁判员、记分员,奇怪的场边的运动员,奇怪的观众,奇怪的过门得分,奇怪的双杆球等等,难道他们都不懂规则?这真是怪上加怪。
    上述怪上加怪的现象,楼主也交待得并不十分清楚,可能楼主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门球场上也无奇不有!所以,对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奇不有的现象,毫无讨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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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对这种怪现象,确实毫无讨论价值。不淡它也罢!  发表于 2016-5-3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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