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苏体群〔2016〕13号 各市体育局、各承办单位、省各有关单项运动协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59号)精神,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将于2016年5月至10月举行,现将《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办赛和参赛的各项工作。 附件:《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江苏省体育局
2016年4月19日
附件
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各项比赛承办单位 省各有关单项运动协会 三、时间、地点及比赛内容 2016年5月至10月,在全省各地举行以下20项比赛。 1.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门球大联赛,设县区站、县级市站、公开站和总决赛; 2.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青春节拍大赛,设排舞分站和健美操啦啦操分站; 3.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群舞飞扬大赛,设秧歌腰鼓分站和广场舞分站; 4.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大赛; 5.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快乐棋牌大赛(掼蛋、象棋、围棋采用线上、线下比赛,国际跳棋采用线下比赛); 6.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武术气功大赛,设健身气功分站和传统武术分站; 7.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轮滑大赛,设速度轮滑分站和自由式轮滑分站; 8.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大赛; 9.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龙腾华夏大赛,设风筝分站、龙舟分站和龙狮分站; 10.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大赛; 11.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三人篮球大赛; 12.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五人制足球大赛; 13.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舞蹈大赛; 14.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拔河大联赛; 15.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力与美大赛(健身健美、健身瑜伽); 16.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网球大赛; 17.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钓鱼大赛; 18.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毽绳大赛,设毽球分站、和跳绳分站; 19.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柔力球大赛; 20.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电子竞技大赛(英雄联盟、CSGO、FIFAonline3、炉石传说,采用线下比赛)。 四、参加办法 (一)凡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实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备参与项目所需的身体条件,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现役专业运动队(包括职业比赛)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相关项目比赛。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参赛须达到单项规程规定的退役年限及要求。 (四)驻苏外籍人士可持工作或学习签证护照(签证有效期不能早于2016年12月底),在符合单项规程规定的情况下,向组委会申请报名参赛。联系人:王珅,电话:025-51889551,13776620674,QQ:191359803。 (五)省辖市组团参加运动会各项比赛,各市参赛数量不少于15项。行业系统单位、体育社团、草根组织以及健身爱好者可通过社会报名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比赛具体设项及竞赛办法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参赛不足3人(对、队)的项目取消竞赛。 (三)各项比赛可以结合本项目特点,举办多种形式的群众体育活动。 (四)比赛仲裁、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及部分裁判员由江苏省体育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五)鼓励各地针对参赛项目举办基层海选赛事。 六、奖励办法 (一)比赛各项目根据参赛成绩评选优胜奖和优秀奖,具体如下: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运动员、运动队、代表团),评选办法另定。 (三)运动会组委会根据各市参赛人数以及基层海选赛事规模,评选“最佳健身参与奖”,评选办法另定。 (四)运动会组委会选派项目竞赛专家对比赛进行巡视,邀请参赛运动队对比赛组织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评选“最佳竞赛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参赛成绩达到各项目健身等级标准者,由省级单项运动协会授予等级称号。 七、报名 (一)各省辖市参赛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2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1-2人,具体名单于第一次报名时上报。 (二)第一次报名:各市从江苏社体工作群(QQ群:174118553)下载第一次报名表,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参赛项目和参赛人数报至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三)第二次报名: 1.代表团报名:各市代表团按照各项比赛竞赛规程的要求,于赛前一月登陆运动会官方网站“代表团报名”入口,填报电子报名表(勾选食宿需求)并提交。 2.社会报名:行业系统单位、体育社团、草根组织以及健身爱好者按照各项比赛竞赛规程的要求,于赛前一月登陆运动会官方网站“社会报名”入口,填报电子报名表(勾选食宿需求),提交并在线支付参赛保证金100元/人(按时报到参赛后退还)。如社会报名数量超出竞赛规模,组委会将在报名截止后进行抽签。未中签者可于报名截止后2周内申请退回所交款项。 八、反兴奋剂工作 参赛运动员不得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违者按照《反兴奋剂条例》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省体育局关于使用违禁药物处罚条款规定执行。 九、团旗和服装 各市代表团自备团旗,规格为2米×3米,颜色自定。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入场式的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款式自定。开幕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它 (一)参赛人员差旅费、保险费、食宿费自理,免交参赛报名费。 (二)参赛人员可自行安排食宿。报名时预定赛区安排食宿者,报到时交纳食宿费100元/人/天(提前离会不退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足。 (三)经社会报名参赛的人员如未能按时报到参赛,预交的参赛保证金作为赛区筹备和竞赛变更的补偿金,不予退还。 (四)报到时运动员应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比赛竞赛规程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均须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五)各项比赛选派竞赛官员、仲裁、裁判的差旅费、食宿费和劳务费由赛区承担。 (六)各代表团、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必须符合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联系人:虎勇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邮编:210029 电话:025-51889196、18951829262,传真:025-51889195 十二、本竞赛规程总则由江苏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