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蓝馨 于 2016-3-17 23:10 编辑
江西省2016年“体育.惠民100”全省女子门球赛定于4月7-9日在新余市举行,现将活动《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赣门协字〔2016〕06号
关于印发2016年“体育·惠民100” 全省女子门球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普及和提高我省女子门球运动水平。经研究,2016年“体育·惠民100”全省女子门球赛定于4月上旬在新余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竞赛规程规定和要求组队参赛。 附件:2016年“体育·惠民100”全省女子门球赛报名表。
二○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门球 女子门球赛 通知 抄 报:中国门球协会、江西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 抄 送:新余市体育局、新余市门球协会
2016年“体育·惠民100”全省女子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6年4月8日至9日在新余市举行。 (7日报到,8至9日比赛,10日返程)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门球协会。 承办单位:新余市门球协会。
三、参加单位:省门球协会会员单位。
四、竞赛项目:团体赛(五人制)。
五、参赛办法 (一)各会员单位限报1支队伍参加,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8人,随队裁判员1名,承办单位可多报1支队伍。 (二) 运动员为女性,年龄70周岁以下(1946年4月1日以后出生)。教练员性别不限。 (三) 运动员、教练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由参赛单位自行办理团体意外伤病险。 (四) 本次比赛规模限定28支队伍,名额报满后即截止报名。 (五) 本次比赛统一食宿,由承办单位安排。擅自在会外食宿的队伍取消比赛资格。
六、比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 比赛场地为20M×15M人造草坪球场。 (三) 比赛器具用球及球槌须经中国门球协会认定的企业产品,球槌几何形状不限,但端面须是平面。 (四) 参赛队运动员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徽(臂)章。 (六) 比赛时只允许教练一人指挥,违犯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七)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比赛分若干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比赛,取小组前若干名以双败淘汰附加赛决胜出前8名次。
七、裁判和仲裁 (一) 本届比赛各参赛队须带随队裁判员1名(具备国家一级裁判资格,年龄65岁以下)。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二) 裁判员执裁统一着装,自带浅蓝色长袖上衣,白色长运动裤、运动鞋,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并经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 (三) 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由省门球协会选调,承办单位负责食宿、差旅费及补贴。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获得前八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或奖匾)和证书。 (二) 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40%比例评选,颁发“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奖”匾。
九、报名与报到 (一) 报名:各参赛单位报名表必须用(附件:电子版报名表)电脑制作,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3月26日前分别报省门球协会和新余市门球协会,电子版报名表务必发省门协和新余市门协电子邮箱,名额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江西省门球协会:南昌市湖滨东路39号,邮编:330096, 联系人:杨赣南 电话:0791—88116731、88104486(均可传真) 刘顺江 手机:18970868301 周亚明 手机13803526105 新余市门球协会:新余市交通运输局,邮编:338000, 联系人:余起泗 手机:13707902569 刘建德 手机:13807908863 电话:0790-6442346(可传真) (二) 报到:请各参赛队于4月7日16时前到新余市万年青宾馆报到。 十、费 用 (一) 各参赛队在报到时缴纳报名费300元。 (二) 未带随队裁判员的参赛队交裁判代聘费300元。 (二) 参赛队食宿接待统一由大会安排。标准间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 (三)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伤病医疗费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6年“体育·惠民100”全省女子门球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报名表请打印,于三月二十六日前报出。
承 诺 上列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或意外事故,其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领队签名: 2016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注:1、本表必须打印,领队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名,报名表方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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