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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 2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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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门球卫士 于 2016-2-2 20:26 编辑
46楼网友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站位子不同.身份不同.所受教育不同.看事看物的观点自然而然就不同.争辩事物对事不对人才是为人之根本.真理不一定在多数人手里,没必要去分一个立马见效的事.事实是检验真理的为一标准。说得太好了!为你点赞!十年前,我刚学打球,就已觉得门球规则问题很多。十年了,只有一点点进步,这次算是进了一大步,但还远不够,还是小孩子,为什么不能加快脚步呢???。现在,我这里打门球的人越来越少了!关某不急我着急。向军旗老师致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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