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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2: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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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洛阳老关 于 2016-1-14 22:17 编辑
关键老师在说到关键之处确戛然而止:闪击它球超过了10厘米,之后自球脱离了脚的控制,叫双飞也好,有前有后也好,如何认定?是闪击成功?还是失败?咋不做个解释呢?这次修规,在闪击成功的定义中为什么增加了“踩住自球”,增加这四个字的意思是什么?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咋就不说了呢?真急人。这一点,不知专家们的意见如何?是否一致?
由于这个问题是基层裁判员判定难,处理难,挨骂多,争吵多的顽疾,所以,我很关心。
我(很希望)的理解是:“踩住(好)自球,闪击它球移动超过10厘米”,应解释为闪击成功的两个条件要素,缺一不可。比如:闪击它球移动距离一共10米,移动至5米时,由于闪击的作用力,自球没有踩(好)住,脱离了脚的控制,怎么判?应按照闪击不成功来认定。
不这样理解和执行,双飞的问题,自它球前后脱脚,闪击成功与不成功的争议等等问题,将会继续争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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