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第二届“园丁杯”门球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宣 汉 县 教 育 工 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 三、协办单位 宣 汉 县 门 球 协 会 四、竞赛日期 2015年12月25日至27日 五、竞赛地点 宣汉县门球协会门球场 六、参赛单位 宣汉中学、宣汉职中、宣汉县教师进修校、宣二中、 一完小、二完小、育才小学、江口学校、东南中心校、西北小学。 七、竞赛项目 团体赛(五人制)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员必须是所在学校的教职工。 (二)每队报领队、教练、裁判各一人,队员5至8人,性别不限。 (三)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前提。竞赛期间或往返途中,出现伤病或其它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九、竞赛办法 (一)整个赛事分为A、B两个组,每组进行循环赛,每组取二名进入决赛。 (二)进入前四名的队,实行淘汰赛,决出名次。 (三)比赛执行《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附加:1、开球进一门(或再进一门)如果出界,视为一门得分。出界球按规则摆放。 2、双杆球:每场每队不得超过一次双杆。 3、若遇到同分决胜,则直接采取一对一的进一门冲二门的决赛。 (四)比赛场地为20X15米人造草坪场地。 (五)比赛用球槌、号码布,由参赛队或队员自备。 (六)参赛队员必须着装统一,上场比赛须穿平底运动鞋。 (七)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徽章。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获得第一名的队,获得流动会旗一面。 (二)比赛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的队,分别发奖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并颁发名次奖证。 (三)比赛获得并列第五名的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奖证。 十一、裁判员 比赛的裁判员由门球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仲裁委员会人员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12月18日18时,报名截止,过时不候。 (二)各参赛单位注意审查队员资格。 (三)报到:各参赛单位于12月25日下午二点钟前,到宣汉县门球协会报到。下午三点钟,召开领队、裁判员、教练联席会。 十四、经费 (一)各参赛队参赛,交参赛费100元。 (二)各参赛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归承办方与协办方,未尽事宜待开联席会时通知。 宣汉县第二届“园丁杯”门球赛组委会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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