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规则一半篇幅的 《呼号时机研究》已经发表完了,得到一部分网友的赞赏,也静候网友的批评。
现在我再次全文发表供网友下载,以便研究和批评。
呼号时机研究.doc
(730.5 KB, 下载次数: 17)
再一次说明一下我的文章的主要思路和线索:
* 呼号时机十分重要,比过门次数还多,一直在争论是不正常的。
* 讨论呼号时机的唯一根据是规则的原则和规则的条文。
* 裁判不能按“判断” 宣判,只能按事实宣判。
* 五种情况下的呼叫时机分开讨论,有利于挑明分歧,和得到共识。
* 很容易理解 撞柱、犯规、出界的呼号时机要在事实出现之后。
* 无撞击、无过门、无出界、无撞柱、无犯规,的呼号时机只能在球停止之后,理由是:
# 球停下才能说存在 这五个“无”的事实。
# 停下之前呼号,有风险,不能要求裁判冒此风险。
# 呼叫下一号击球和击球员的续击的条件应是一样的,球未停就有续击动作是犯规, 裁判员同样要杜绝新击球员可能在球未停时击球。
# 十秒是规则赋予击球员的权利。球未停就呼号,(由于计时立即开始),是裁判员剥夺了新击球员的合法权益,无论多少是都不是规则的精神。
# 界外球击球后虽然原击球员不会有新的权利,但是新击球员不能开始立刻开始击球,所以也要等球停才能呼号。
* 裁判法要求减少裁判用时,呼号到球停稳这一段时间不是裁判员用时,是比赛用时。
* 呼号时机的混乱,源于专家的错误引导。
* 有三种不同观点。
* 没有人说球停稳再呼号有错误,所以球停稳再呼号没有任何问题。
* 原规则关于呼号时机没有错误和不妥,但是一点小修改可以使比赛更顺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