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广西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广西门球协会
协办单位:广西老干部活动中心,南宁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市
老年人门球协会。
资助单位:山东康胜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比赛地点:南宁市白沙大桥老年人门球活动中心,广西老干部活 动中心
三、比赛规模:84-126个队,24-32人(对),按报名顺序安排,
报满为止。
比赛项目:混合组:24—36队;妇女组:24—36个队;乡镇、 村屯(农、林场)组:18—27个队;中青年组:18—27个队;单人赛:24—32人;双人赛:24—32对。
四、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及人员:各级老年人门球协(分)会、各级门球协(分)会门球队及门球爱好者,各行业系统、各院校系统离退办门球队及门球爱好者,各企(事)业单位工会门球队及门球爱好者、各社区和各村屯门球队及社会门球爱好者。
2、参赛资格:混合组、妇女组、乡镇(农、林场)组参赛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中青年组参赛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可报2名65周岁以下运动员。参赛人员身体健康条件,必须确保能外出参加门球赛事。个别70岁以上者,只要本人自愿,体检认定可以外出参与门球比赛,本人亲属支持并愿负全责且单位同意,本队安全措施保障到位,可以报名参赛。
代表各级门球协(分)会或单位参赛的门球队,其队员必须是各级门球协会个人会员或是参赛单位在编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由各级门球协会或单位把关并盖章同意;自由组队参赛的门球队,由所在社区(村、农场、林场)或门球协会把关并盖章同意。单、双人赛自由报名,自负全责。参赛队可外聘教练员,但不能兼当运动员。
3、参赛单位限每个项目组各报1-2个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和运动员6-8名,随队裁判员1名。
4、参赛单位或队或个人自行办理参赛意外事故保险,发生健康及安全问题,由参赛单位或队或个人负责,参赛经费由参赛单位或队或个人自理。
5、《报名表》须加盖单位或门球协(分)会或社区(村、农场、林场)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清楚住宿事项。如有报名参加单、双打比赛者,也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报名表》请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广西门球协会办公室,联系人:潘红月(手机:18697988796)。电话(传真):07714805184,QQ号:1207142796,电子邮箱:1207142796@qq.com。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号广西体育馆大院19栋101室。邮编:530031。
参加团体赛的队,参赛会费为每人50元(含随队裁判员);已缴纳广西门球协会单位会员2015年度会费的单位,参赛会费为每人40元(含随队裁判员);不带随队裁判员的队另缴纳裁判员会费200元。参加单人赛的个人,参赛会费为每人100元;参加双人赛的组合,参赛会费为每对200元。各参赛队或组合或个人在报名的同时,将参赛会费和裁判会费注明汇款项目缴汇广西门球协会“潘红月”收(地址同上)。
凡报名表不盖章和不缴交参赛会费(裁判员会费)者,不列入比赛安排,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6、参赛队所带随队裁判员必须具有二级以上裁判员资质证书,且一级年龄70岁以下、二级年龄65岁以下,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随队裁判员劳务费由赛会统一发放,但需参加赛会赛前培训,由赛会统一编组执裁,不能自行提前退出赛事执裁。如有自行提前退出赛事执裁者,将不发给劳务费。
7、凡已报名参赛的队或个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因故不能参赛者,参赛会费和裁判员会费可退回;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参赛会费和裁判员会费不退,但参赛纪念品照发。
8、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门球协会颁发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比赛分两个场地进行:第一场地,在南宁市白沙桥老年人门球活动中心(五连片人造草皮球场);第二场地,在广西老干部活动中心(三连片人造草皮球场)。比赛阶段划分,根据报名情况具体确定。
五、奖励办法:
1、奖励名额:多于30个队(对、个人)的编组奖励前八名,少于30个队(对、个人)的编组奖励前六名。颁发奖牌(状)和奖金。
团体赛前八名奖金:第一名1600元,第二名13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7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至八名各500元。
单人赛前八名奖金:第一名800元,第二名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300元,第七至第八名各200元。
双人赛前八名奖金:第一名1600元,第二名14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名1000,第五名8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至第八名各400元。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团体赛每组评选一个队、一名教练员;单、双人赛每组评选一名(对)运动员。获奖队和个人颁发奖状和奖金。
3、参赛人员均发纪念品。
六、报到:
1、各参赛队于2015年10月25日12时前(单、双人赛球员于10月30日12时前)报到,报到地点:混合组、妇女组和单、双人赛在“百利佳宾馆”一楼总服务台(“百利佳宾馆”地址:南宁市桃园路57号,联系电话:0771—2191098);中青年组、乡镇(农、林场)组在广西气象宾馆一楼总服务台(广西气象宾馆地址:南宁市园湖路12-2号,联系电话:0771-5870276)。报到同时,领取《秩序册》和纪念品。广西门球协会联系人:潘红月(手机:18697988796)。
10月25日下午15:00,在“百利佳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会议,会后组织赛会裁判员赛前培训。请组委会成员和各队领队、教练员及裁判员按时参加。
10月30日下午15:00,在“百利佳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单、双人赛预备会议,请单、双人赛的球员代表按时参加。
2、食宿安排:混合组、妇女组参赛人员,可选择在“百利佳宾馆”住宿,住宿费标准:50元/天/床。中青年组、乡镇(农、林场)组参赛人员,可选择在“广西气象宾馆”或“南宁市国龙商务酒店”住宿,住宿费标准:40元/天/床(广西气象宾馆)、69元/天/床(国龙商务酒店)。需要安排住宿的参赛队,请在《报名表》住宿标准栏内填写住宿人数和入住时间,不填写者视为自行安排。如报到时不按预定住宿地点入住,须按上述宾馆挂牌价标准缴纳当日住宿费。参赛期间就餐,由各参赛队自行选择安排。
3、参赛人员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住宿登记,不带者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1、各队参赛时,请务必携带本《竞赛规程》,赛事秩序册将不再附印。
2、本规程解释权属广西门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