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老年人体育节门球展示交流活动规程 发布时间:2017-03-24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宿迁市体育局、宿迁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展示交流活动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22-24日在宿迁市举行。 四、参加办法 1、以各省直辖市、省级机关、省级卫生系统、省盐业集团、省在宁高校、南京火车头老年人体协、中石化南京工程公司、十四所离退休办公室,江苏省军区、南京军区老战士之家组队参加;承办单位另可参加一个队。 2、每单位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8人(男、女不限),随队裁判员1名(国家二级以上、65岁以下)。无随队裁判员的单位或随队裁判员不能执行主裁任务的交裁判员代聘费450元。 3、年龄规定:男57—70岁(1960年至1947年生),女52—70岁(1965年至1947年生),允许报2名超龄队员,但场上比赛只能一名超龄队员。 4、参加展示交流活动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各单位报名时,须附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报名单位盖章的《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不能参加展示交流活动,队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宜此项展示交流活动者,展示交流活动期间如发生伤病意外情况,由所在队负责。 5、各单位于展示交流活动前一个月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分别报江苏省老年人体协和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将出生年份印在秩序册上。 五、展示交流活动办法 1、执行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及有关规定。 展示交流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全部名次。 2、各队自备球棒、号码布和教练员、队长标志,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中国门球协会的要求。出场队员服装和运动鞋须整齐统一,否则不得上场。 六、奖励办法 1、按展示交流活动队数的60%为优胜奖,40%为优秀奖。 2、奖匾由主办单位负责制作。 七、裁判员 1、裁判长:李广宁,副裁判长:吴军,裁判员由省老年人体协委派,裁判员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聘请。 2、设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 八、经费 1、各展示队的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20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解决,中途不退伙。 2、选派仲裁委员会、裁判员成员的费用由大会负责。 九、本规程未尽亊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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