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全国青少年(少儿)门球锦标赛规程通知 2015年全国青少年(少儿)门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8月10日至14日在河南省新安县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河南省门球协会、新安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洛阳市体育局、洛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新安县教育局、新安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竞赛项目: (一)五人制团体赛,设甲组、乙组、混合组。 四、参赛要求 (一)中国门球协会会员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二)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8人。 (三)参赛分组、运动员年龄规定如下: 1、甲组:1997年1月1日以后至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14岁至18岁),性别不限。鼓励18岁以下人员担任教练员上场指挥。 2、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3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3、混合组:每队队员须包含甲组或乙组队员4人(可自由组合)和1名成年人。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抽签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决出各组前8名及相关名次。 (三)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 (四)比赛用球及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企业名称和品牌请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www.gateball.cn。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六)比赛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七)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违犯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各组前3名的队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获得各组4至6名的队颁发给奖杯和证书,获得各组7至12名的队发给证书。 (二)对获得甲、乙组前6名的队伍给予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为:第一名:9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3000元;4-6名:各1000元。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根据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获奖队伍并颁发证书。 七、裁判和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聘,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二)各参加单位须推荐1名国家级或55周岁以下一级门球裁判员随队参加裁判工作,并与大会裁判集中食宿,费用自理。 (三)裁判员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并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不按时参加培训者不能参加工作,请假与中国门球协会联系),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 (四)鼓励一级以上55岁以下门球裁判员担任志愿裁判。 八、费用 (一)食宿费: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宾馆食宿标准为120元/天/人、150元/天/人、190元/天/人,(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房间数量有限,按照报名时间顺序安排) (二)未推荐随队裁判员的单位,需向承办单位缴纳裁判员代聘费500元。 (三)报名费:甲组、乙组每队300元,混合组每队200元。报名费由承办单位收取,且全部用于比赛奖金。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按规定填写(打印)《2015年全国青少年(少儿)门球锦标赛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于2015年7月15日前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承办单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 2、新安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地址:河南省新安县涧南门球活动中心。联系人:郭振中、王作民、李长青,办公室:0379-67272149,手机:13461057766、13592065735、13698800297,电子邮箱:hnxaclm@163.com,传真:037967272149。 (二)报到:运动队报到时须出示参加人员2015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交验2015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带学籍号)原件备查。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赛人员于8月10日18:00前到新安县海逸酒店(新安县检察院西50米),8月11日上午召开组委会、技术会。 交通路线: 一、坐火车或长途汽车到洛阳站,出站口(南)对面一运汽 车站坐洛阳到新安公共汽车(每五分钟一班),约35分钟,票价7元,到新安车站,然后向西80米(路右)即到。 二、坐火车到新安火车站, 出站后打的每车6元左右即到。 三、坐飞机到洛阳机场后转机场巴士到洛阳汽车站,转乘洛 阳到新安公共汽车即到。 四、自驾车或坐长途汽车走连霍高速到新安出站口,顺北京路向南(左)走,到第三个红绿灯向东(左)走200米路北(左)即到。 十、本规程由中国门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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