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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21: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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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具有二十多年裁龄的老裁判员,说句良心话,门球比赛,场次多,时间紧,裁判少,任务重,裁判员确实很辛苦。再说裁判员是人不是神,难免不出差错。大家体谅裁判员,对裁判员给予适当谅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往往有些裁判员就以此为理由,明明错判而不纠正,反而强行判决。在队长或教练员反复提出异议时,不予受理,强行呼下一号,造成过号不究的事实,至使该队成受害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甚至有些裁判员犯低级错误或严重失误有之。心属不正,明显偏心者也有之。为此造成胜负异位,名次更迭,比赛不欢而散。如此种种,谁见过对上述裁判员进行过处罚?裁判法的有关规定形同虚设,这助长了歪裁判员的不正之风。为了门球事业的建康发展,为了比赛的顺利进行,确实应该对裁判队伍进行整顿了,该降级者降级,不合格者取提。晋级考试必需严格把关,绝对不能缴费就拿证了。当否?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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