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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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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规则,最后两分钟后一方要拖,一方要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结果使得球赛不和谐, 不好看。和裁判的公正与否没有关系,原因完全在于规则的毛病。
逍遥在人间1,喜欢门球的灵性 两位都认为是裁判问题,须知,他们是合法利用规则,用够每一个十秒,或把界外球用最小的速度打到最远到角落,裁判是不能判超时的。
裁判“前后一致”,做到谈何容易,国家顶级赛事,超过十秒没有判,比比皆是,可见十秒的执行本来就困难,假定,有一位裁判在前期做的不错,超12秒必判。到了后期,事关紧要,十秒就判,于是“要拖方”认为裁判前后不一致,“要快方”说十秒就是十秒还能商量?“ 要拖方”说刚才你也超时,裁判没判,我们也没提啊。 如果裁判仍旧12秒必判,那么“要快方”说十秒就是十秒裁判无权变12秒。“要拖方”认为裁判前后一致才对,总之都要怪罪裁判。
我的解决方案一,是坚持十秒,打轮次。不多说了。
第二方案是到了28分钟,场上计时宣布28分时间到。场上裁判宣布还有8次击球进入结束阶段。这八次击球包括双方的击球和闪击累计,第八次击球后如同以往30分钟时间到一样处理。实际上时间战术只在最后一分钟多一点时间里发生,这一段时间里快慢都是八次,时间战术就失效了。场上统一计时方式还保留。每击10秒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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