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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 市 杯 ” 2015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门球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 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 昆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昆山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昆山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昆山市门球协会 昆山市周市镇文体站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6月24至26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门球馆举行。 五、竞赛项目:五人制赛。 六、参加单位 (一)邀请台湾4支队伍,香港和澳门各1支队伍,内地兄弟省市区2支队伍参赛。江苏选派省内和昆山市共4支队伍参赛。 (二)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8人,全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运动员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10国际门球规则》。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2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决赛的方法决出全部名次。 (三)第一阶段分组由裁判长主持,承办单位代为抽签。分组原则为根据参赛队地区合理分开。 (四)小组循环赛按以下顺序决定名次: 1.胜场数; 2.净胜分(总得分-总失分); 3.互相之间胜负(对战结果); 4.若1-3项不能分出胜负时,则用抽签决定。 (五)失去比赛资格的队伍,无论得分如何,将不能小组出线。 (六)失去比赛资格的队伍不能获得比赛得分。 (七)比赛场地为四连片带顶棚的人工草坪球场(20米×15米)。 (八)参赛队须着装整洁、统一,穿平底运动鞋,自备球槌(须符合规则要求)。号码布、队长、教练员标志以及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九)若由于天气或其它原因,导致比赛日程改变,将由组委会决定比赛日程。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派,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江苏省体育局选派。裁判长、裁判员应自备白色运动鞋、白色运动服、白色衬衫,以及等级裁判员证书和胸徽。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录取前六名,颁发奖杯、证书。 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