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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8: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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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应判犯规,因为击球员的脚比自球只高一点点裁判员很难看见。但裁判员判你犯规也不商量,你还得服从。
裁判员的眼睛要有透视功能才行。以中国门协裁委会名义对99规则的问题解答中,问:在闪击他球时,球槌击打自球后,插入脚与球之间的缝内,如何处理?答:"槌头插入脚和球之间的缝内,若击球面触及球后再插入,不算犯规;若击球面未触及球,判犯规。"当然,如出现闪击犯规,按闪击犯规处理。如闪击成功,槌头插入脚和球之间的缝内,不算犯规。对此,你能看见球槌插入脚下的情况吗?眼睛没有透视功能行吗?有些是理论分析,实际执行是另一囬事。这与楼主帖是否有相似之处?我讲得啰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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