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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洛阳老关的规则中的几个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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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1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sport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46822
洛阳老关老师出题了一些题目考我,我努力作回答,盼能及格。
现将题目和我的回答发到这里,请大家讨论。(答题没按题目顺序)

6、中柱得分后,重新进一门的球能否放弃进一门?
我想说“可以”,因为从新进一门涉及的很多“政策”我们都把他和第一次进一门一样处理。但是查规则,我犹豫了:因为
1,第一次进一门规则叫它为“ 开球”,第二次进一门,类似界外球进场,难称他为“开球”。规则说是“从新进一门”(16页,5-7-1-2)。
2,第一次进一门放球的地方,是“开球区”,第二次进一门,放球的地方是“限制线外待进一门的位置。”(27页,6-14-3)和开球区是两回事。
这样再进一门时就不能沿用“开球”时独有的政策,“允许放弃击球”
下面是我对“允许放弃击球”的评论。
规则只在“开球时允许放弃击球”,这意味著其他场合不允许放弃击球,如果有击球员提出放弃,裁判怎么办?呼下一号,等于允许放弃击球,这个宣判没有规则的根据。如果你呼叫了,击球员又发现不合规则,在10秒内又击球了,裁判就怎么做都不对了。所以裁判只能当做没听见,静候超时,再呼下一号。
这就是本来击球员出于比赛有序进行的好意,告诉你我不打了,你叫下一号吧,但是规则拒绝这个好意。非要比赛停顿,静候超时。何必呢?
顺便说一说,规则43页,和国际规则不同之处的提示说:“二,不允许放弃击球”,好像我们的规则允许放弃击球。

3、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贴柱,在经后来的球从该上柱的相反方向把贴柱球击打离开了中柱,该球是否算中柱得分?
规则20页,6-11-2 无效移动  4 与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间接性移动。
这是明确的无效移动,所以不得分,应放回原处。


5、某队在小组循环赛中,第一天输了三场,出线无望,第二天放弃比赛不去了,问第二天与之相遇的球队成绩如何记录?
按规则,弃权,对方以15比0胜。各队以此成绩计入以后的名次排比。
但是,规则此处还有一句活话:“按照有利无利原则,不使被取消比赛资格方及相关球队获利。”
其实,完全规则的成绩判定有时也难,例如有两队没去,这两队谁胜谁负?
其次,如果第一天的对手小胜,或负。第二天的对手不战而大胜,以此成绩进入名次排比,对第一天的对手就显不公平。
所以借助规则的一句活话,和竞赛手册 的性质(制定者就说这是供比赛时“使用或借鉴”。)组委会最好事先提出弃权时处理办法。例如把名字从表上删去。不参加名次排比。如果没有有言在先,也只好召开会议决定。


2、发现替换犯规,在取消其二门、三门所得2分处理后,该球的起点是从二门开始?还是可以接着撞柱,在最后总成绩中扣除2分?
规则规定(41页,8-34-4-2)出现(裁判)失误后,于下一号击球员击球后才发现,则不再纠正,形成的局面有效。所以我以为这一定是本号球员犯规,所以恢复本号击球前状态,呼叫下一号。

4、比赛还有3分钟时,红队放弃比赛不打了,当时场上比分12:10,白队领先,如何确定场上成绩?若比赛进行17分钟时,红队提出放弃比赛,比分24:6,白队领先,如何确定场上成绩?
按规则,一方弃权,另一方以15:0胜,所以第一种情况 把记录改为15:0 ,没有问题,谁叫你弃权了。
第二种情况,规则也是判对方15:0胜,但是人家已经嬴了18净胜分。弃权反而有利。
如果我是裁判,我劝胜方放开点胸怀,差 3小分,差得有限。
胜方坚持,我给予尊重。
如果我是裁判长,有此情形把排名次规则的第二步改为按99规则计算得失分率。对胜队15:0 比24:6 有利。


1、双杆球的记录时机是在闪击完成,还是在获得续击权后?
按规则 28页,6-15-2-4 待所有的闪击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
所以我以为“闪击完成”和“获得续击权”是同时的。
我没猜透问题的原意。

发表于 2011-12-12 13: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
发表于 2011-12-12 13: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老师分析很透彻。
发表于 2011-12-12 21: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3、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贴柱,在经后来的球从该上柱的相反方向把贴柱球击打离开了中柱,该球是否算中柱得分?
规则20页,6-11-2 无效移动 4 与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间接性移动。
这是明确的无效移动,所以不得分,应放回原处。
  题述的情况,我认为贴柱球应该中柱得分。
  “经后来的球从该上柱的相反方向把贴柱球击打离开了中柱”。一般来说,“击打”是指用球锤打击自球。不过题目中的“击打”可能是指“后来的球”从相反方向“踫撞”到了贴柱球。题目没有指出是由于“后来的球”碰柱使贴柱球产生移动,而是由“击打”(踫撞)了贴柱球,所以这种移动不属于间接移动球的“无效移动”,而应该是属于有效移动。因为贴柱球本来就和中柱接触,那么一旦该球被碰撞,则该球必然碰撞中柱,所以应判中柱得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21: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1-12-13 14:15 编辑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1-12-12 21:23
  题述的情况,我认为贴柱球应该中柱得分。
  “经后来的球从该上柱的相反方向把贴柱球击打离开了中柱 ...

你对题意的理解可能是对的,他问的是后来的球把贴柱球推开是否得分,若按我的理解,问题问得没水平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3 12: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答第三题。
3、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贴柱,在经后来的球从该上柱的相反方向把贴柱球击打离开了中柱,该球是否算中柱得分?
规则没有直接说明已过三门的贴柱球(因界外进场未得分)有效移动中离开中柱时是否得分。

规则 27页,6-14 撞击中柱通称撞柱,是指已成功通过三门的球,经有效移动后触及中柱。
这里的问题是,球不是经有效移动后触及中柱,而是有效移动前(或起点)触及中柱,所以需要参考规则其他条文的“精神”解决。其他条文的精神就是28页,6-15-1,说明:自球与他球接触时,只需击打自球,不论他球是否移动,均为有效撞击。所以我们认为球和柱的接触有效。可以得分。

但是规则还是应当明文规定此种情况得分有效为好。

发表于 2011-12-13 13: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发表于 2011-12-13 14: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条文的精神就是28页,6-15-1,说明:自球与他球接触时,只需击打自球,不论他球是否移动,均为有效撞击。所以我们认为球和柱的接触有效。可以得分。
比照说明贴柱球得分比较合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4: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洛阳市老关 对我的答卷的批复。
谢谢烨鹤老师的答题。
看了你的答题分析,我想到这样八个字:严谨,细致,准确,得当。
烨鹤老师,这几题我没有标准答案,是在学习中遇到的难解之题,这才求教各位老师的。
第三题所指的意思就是你二次答题的含义,我也同意贴柱在通过有效移动离开中柱时,应该判定中柱得分的分析。你引用的规则非常合理得当。
1、双杆球的记录时机是在闪击完成,还是在获得续击权后?
按规则 28页,6-15-2-4 待所有的闪击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
所以我以为“闪击完成”和“获得续击权”是同时的。
我没猜透问题的原意。
我说明一下:此题主要是说在闪击完成结束(脚离开自球),被闪击的球还没有停稳这个时段里,击球员若出现犯规的话,这个双杆球是否记录?
因为闪击结束,被闪击的球没有停稳时,击球员还没有获得续击的权利。我认为,应该把续击权的前提条件加上,"在下列情况下,待场内球静止时,续击权产生“。这是续击权的前提条件。在击球员获得续击权时,不管击球员续击不续击,都要作双杆球记录。
2、4、5题我都于你看法相同。
6题,我想应该允许放弃进一门,开球与重新进一门都是进一门,而进一门的规定应该只有一个,不应该有两个进一门的规定。若不允许放弃,在实践中是难于控制的,击球员随便怎样做就会达到不进一门的目的。所以,在重新进一门时,我倾向于允许放弃。
谢谢老师的答题分析。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5: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我回复 关老师的批复,和老师再批复。

谢谢管老师的评阅。
关于第一题,我同意你的分析,规则此处有毛病。28页
三、续击权
在下列情况下,待场内球静止时,续击权产生:
(一)自球有效通过球门后,获得1次续击权。
(二)闪击完成后(不论闪击几个他球),获得1次续击权。
(三)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时,又有效撞击了他球,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球)。
(四)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打成不超过两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此后若再打成双杆时,只有1次续击权。
如:前面说静止时产生续击权,后面说过们就有。 我建议修改为:
三、续击权
(一)自球有效通过球门后,停在界内,获得1次续击权。
(二)闪击完成后(不论闪击几个他球),场内球静止时,获得1次续击权。
(三)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时,又有效撞击了他球,闪击完成后,场内球静止时,获得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球)。
(四)每场比赛每队只能获得两次双杆球,此后若再有(三)的情况,只有1次续击权。

————————————————————————————
完全同意烨鹤老师的修改意见,照此写书,规则就会更加完善,就没有争议了。


发表于 2011-12-20 15: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烨鹤老师的修改意见,照此写进规则就没有争议了。
发表于 2011-12-20 16: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双杆球成立的话题我觉得,讨论的比较多,我谈一下我对双杆球成立的看法:规则说;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时,又有效撞击了他球,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这里主要就是闪击完成,怎样算完成呢,这是关键,我认为是在闪击了后,不管闪击是否成功,如;两球间距离不到10公分,或者球还没有停稳出现犯规动作,都应该列为闪击完成;就应该记一次双杆,因为他在闪击过程中犯规了,所以不能说闪击成功,应该没有续击权,闪击完成,不能确定是否有续击权。所以我认为按照规则,闪击完成后如出现犯规,救没有了续击权,但在这一轮比赛中,算是有了一次双。

闪击成功是指,闪击后到脚抬起时没有犯规。

闪击完成是指,闪击时球槌击打到踩在脚下的球

双杆球的成立是指,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时,又有效撞击了他球,闪击完成。

我是这样理解的,没有得到闪击的过程,双杆就不成立。已经闪击了,不管成功与否双杆球就算一次了。不知是否对,大家讨论。
发表于 2012-6-19 20: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烨鹤老师的修改意见,照此写书,规则就会更加完善,就没有争议了。

发表于 2012-10-22 18: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已过三门的5号球从界外进场贴中柱,8号球也过了三门撞柱后使5号球离开中柱。8号中柱得分,5号球是否得分?

点评

1、如果8球撞柱时只撞到柱,则5球不能得分; 2、如果8球在撞柱的同时撞到5球,则5球中柱得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27 07:30
发表于 2012-10-27 07: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勤奋 发表于 2012-10-22 18:05
请问;已过三门的5号球从界外进场贴中柱,8号球也过了三门撞柱后使5号球离开中柱。8号中柱得分,5号球是否得 ...

请问;已过三门的5号球从界外进场贴中柱,8号球也过了三门撞柱后使5号球离开中柱。8号中柱得分,5号球是否得分?
1、如果8球撞柱时只撞到柱,则5球不能得分;
2、如果8球在撞柱的同时撞到5球,则5球中柱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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