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

社区广播台

楼主: 加佳

[探索] 与泰虎诸老师交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9 14: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佳 发表于 2015-4-8 14:15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违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犯规就是现犯现判,既不翻历史,也不看未来,没有株连。您的死人论风马牛不相及。

点评

比喻虽不适当,但是可说明事情。  发表于 2015-4-11 22:16
回答得好妙。  发表于 2015-4-9 23: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0 20: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5-4-11 08:43 编辑

加隹讨论问题不要钻牛角尖,如像你所言人若老世了违法违纪的还判不判,我的看法看他是怎样死的,如果在审查中如无正常死亡,而是上吊或其它形式死亡称畏罪自杀等等.这不叫众论判罚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21: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违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此比方虽不形象。
我的意思就是球未在开球区中开球,开球后又未进一门,没必要再去宣判其"犯规"。就比如“已去世的人一样,虽在世时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去世后,不会对他来进行判刑了”。

点评

所刊登的文稿上我已作说明:可提醒击球员刚才的球未放置开球区中。  发表于 2015-4-12 19:31
是要宣判的,因为不宣判击球员不知犯规。击球员没有去世。球还在,球员还活着,还要打球的。  发表于 2015-4-12 00:1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22: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违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此比喻虽不适当,但是可说明事情。
上面的几位老师都没正面回答此问题。
只要回答“要”还是“不要”。

点评

一: 人在生时犯罪,应即判罪。这等于球不放在开球开球,一击球就即宣判犯规一样。 二:人犯罪后来不及判罪去世,就不必判罪。所以一门违例开球就应即判违规,不能等球出界后就不宣判,过门后才宣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2 00: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2 00: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5-4-12 08:06 编辑
加佳 发表于 2015-4-11 22:22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违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此比喻虽不适当,但是可说明事情。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违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此比喻虽不适当,但是可说明事情。
上面的几位老师都没正面回答此问题。
只要回答“要”还是“不要”。

   一:  人在生时犯罪,应即判罪。这等于球不放在开球区开球,一击球就即宣判犯规一样。
   二:人犯罪后来不及判罪去世,就不必判罪。所以一门违例开球就应即判违规,不能等球出界后就不宣判,过门后才宣判过门无效,这样做击球员就不知道自己违规什么,且也宣判不及时。
   三:过二三门的球,一过门就应即宣判得分,过门后撞击某号球或出界,就应即宣布撞击某号球或某号球出界。
  以上是当裁判员的基本常识,也是对你的回答。

点评

加佳 与中山明老师讨论第三条:过二三门的球,球速慢,过门几秒后撞击他球或出界,因自球过门与撞击他球或自球出界有数秒时间差的情况,请问裁判员是分二次还是合并一次性进行宣判? 发表于 2 小时前 IP:10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2 22:58
与中山明老师讨论第三条:过二三门的球,球速慢,过门几秒后撞击他球或出界,因自球过门与撞击他球或自球出界有数秒时间差的情况,请问裁判员是分二次还是合并一次性进行宣判?  发表于 2015-4-12 19:36
感谢中山明老师作了针对性回答。但我个人还是认为:未成功过一门的球(为死球),人性化一点,就如同“犯罪者已去世”(死人)一样,不用判了。  发表于 2015-4-12 19:29
赞同!  发表于 2015-4-12 10:1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2 09: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和的哥两位老师谈得非常透彻,我有幸拜读了,交流是一种最好的一种学习方式,是我们解读门球规则最好方法,门球发展三十多年的历程,到现在还有很多值得学习和研究的地方,门球运动是参与人员最多、广济各方面人才的体育项目,非常难得,珍惜,好好学习!谢谢各位老师无私无畏的研究和探讨。

点评

谢谢学文习武网友的理解与支持,在网上,大家都是为学习、提高、开心而来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2 23:5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2 22: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5-4-12 23:43 编辑
中山明 发表于 2015-4-12 00:02
一:  人在生时犯罪,应即判罪。这等于球不放在开球区开球,一击球就即宣判犯规一样。
    ...


      加佳
与中山明老师讨论第三条:过二三门的球,球速慢,过门几秒后撞击他球或出界,因自球过门与撞击他球或自球出界有数秒时间差的情况,请问裁判员是分二次还是合并一次性进行宣判?  发表于 2 小时前 IP:106.57.30.87:34237
加佳
感谢中山明老师作了针对性回答。但我个人还是认为:未成功过一门的球(为死球),人性化一点,就如同“犯罪者已去世”(死人)一样,不用判了。  发表于 2 小时前 IP:106.57.30.87:341
      一:过二三门的球后撞击球不管速度快慢都要两次宣判。某号某门得分,撞击某号。
      二:如过二三门先犯规后过门,应即宣判犯规,不用宣布过门无效,例如三门前挥棒击自球时球棒或脚触及其他球后,再击中自球过了门,应即宣判犯规就可以了,然后再把击出的自球和触动的他球放回原处,因为他犯规在先,犯规后的结果一切无效。所以过一门时球未放进开球区内,一击球就要宣判犯规。
     三:有人用规则中“击球员的球槌触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规”。“触到了”与“击球”两者之间,无论是人的意识,球的方向、用力大小、角度,接触点都是不同的。比如说:踢他一脚,与脚触到了他,完全不是一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2 23: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文习武 发表于 2015-4-12 09:25
中山明和的哥两位老师谈得非常透彻,我有幸拜读了,交流是一种最好的一种学习方式,是我们解读门球规则最好 ...

     
中山明和的哥两位老师谈得非常透彻,我有幸拜读了,交流是一种最好的一种学习方式,是我们解读门球规则最好方法,门球发展三十多年的历程,到现在还有很多值得学习和研究的地方,门球运动是参与人员最多、广济各方面人才的体育项目,非常难得,珍惜,好好学习!谢谢各位老师无私无畏的研究和探讨。

       谢谢学文习武网友的理解与支持,在网上,大家都是为学习、提高、开心而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3 07: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表的主题帖子的本意是与作者商讨问题,因为《门球之苑》发表这篇文章的栏目是“探索交流”,我们可以就事论事发表看法,弄清问题就可以了。加佳老师在这里又要与我们交流,我也表明了看法。我觉得问题已经明朗,我希望加佳以及持相同观点的朋友,在讨论的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和接纳正确的意见,特别是中山明等很多老师们的意见为好。
我们的讨论是否可以告一段落,不再继续了。


点评

发稿就是通过更深入学习和临场经验,才提出“若未进一门就不必宣判”的观点来。  发表于 2015-4-14 12:52
谢谢各位老师的探讨。大家的意思我一开始学裁判的时候就知道的,一击球就立即宣判。  发表于 2015-4-14 12:5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3 12: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大家不必硬要争输赢,别人的观点,对,正確你就认可;不正確,不照做就是了。我认为:再隹的观点和对规则的理解不对,但他这一做法也未免不可。进一门球未放在开球区丶不立即宣判,进一门后再判击球犯规也没有错:击球后未进一门,不宣判也未免不可以。

点评

我看大家不必硬要争输赢,别人的观点,对,正確你就认可;不正確,不照做就是了。我认为:再隹的观点和对规则的理解不对,但他这一做法也未免不可。进一门球未放在开球区丶不立即宣判,进一门后再判击球犯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3 13: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3 13: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人物 发表于 2015-4-13 12:30
我看大家不必硬要争输赢,别人的观点,对,正確你就认可;不正確,不照做就是了。我认为:再隹的观点和对 ...

         我看大家不必硬要争输赢,别人的观点,对,正確你就认可;不正確,不照做就是了。我认为:再隹的观点和对规则的理解不对,但他这一做法也未免不可。进一门球未放在开球区丶不立即宣判,进一门后再判击球犯规也没有错:击球后未进一门,不宣判也未免不可以。
   你搞错了主要的地方:一是把楼主网名“加佳”写成“再隹”。二是讨论违规放球后,是一击球就宣判违规呢?还是等击球未过一门就不宣判?还是等过了一门后再宣判犯规,过门无效呢?

点评

与中山老师又有讨论的话题了,见帖子  发表于 2015-4-14 12:40
哈哈,“加佳”是我网名,也是我小名,“再佳”是我真名,免贵姓陈。  发表于 2015-4-14 12:3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2: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14 12:47 编辑

原文:“二是讨论违规放球后,是一击球就宣判违规呢?还是等击球未过一门就不宣判?还是等过了一门后再宣判犯规,过门无效呢?”
就这点,与【中山明】老师又有讨论的话题了:
未放置在开球区的球过一门,按现行规则是要判“犯规”,但个人认为不是击球犯规,是“违例”,是没按规则要求开球,或可判过门无效。这一点如同篮球罚分,罚分队员脚出了罚分区,球即使进了篮框,得分也是无效一样。
如篮球中就有违例和犯规,违例是不做登记,但犯规是要做登记的。
建议门球中也区分出
违例犯规来。

点评

现在的规则是什么犯规已经很明确啊。 四、击球犯规   (一)出现下列行为时,判击球犯规。   1.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8: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4 18: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佳 发表于 2015-4-14 12:45
原文:“二是讨论违规放球后,是一击球就宣判违规呢?还是等击球未过一门就不宣判?还是等过了一门后再宣判 ...

现在的规则是什么犯规已经很明确啊。
四、击球犯规
  (一)出现下列行为时,判击球犯规。
  1.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点评

建议门球中也区分出违例和犯规来。  发表于 2015-4-15 21:22
未放置在开球区的球过一门,按现行规则是要判“犯规”,但个人认为不是击球犯规,是“违例”,  发表于 2015-4-15 21:21
请老师看明白我写的意思。  发表于 2015-4-15 21: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5 10: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5-4-8 15:38
我认为既然讨论犯规不犯规,就要举规则来说话。现在的情况是:
击球员把球放在开球区外击球了,裁判员立判 ...

老师提出的是一个别人没有发现的问题,也确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请大家就这个问题提出看法。请泰虎老师回答一下好吗?

点评

现在的规则是什么犯规已经很明确啊。 四、击球犯规   (一)出现下列行为时,判击球犯规。   1.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现在泰虎老师不是已用规则说明“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5 10: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5 10: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5-4-15 10:18
老师提出的是一个别人没有发现的问题,也确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请大家就这个问题提出看法。请泰虎老师 ...

     现在的规则是什么犯规已经很明确啊。
四、击球犯规
  (一)出现下列行为时,判击球犯规。
  1.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现在泰虎老师不是已用规则说明“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判击球犯规”吗。
      这是很清晰易明白的,一击球就要宣判犯规才能说明这是击球犯规,不是等过不了一门后就不要宣判(这不能表明是击球犯规的)。更不是等过了一门后才宣判过门无效(过门无效是什么原因?是击球犯规)。所以本人是认为一击球就要宣判犯规的,这才清晰、及时、明确。

点评

坦率的说,讨论此问题真的没什么意义。规则有明确规定,当然是击球后立即宣布“犯规”,与是否进一门毫无关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5 11: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