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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加佳

[探索] 与泰虎诸老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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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4: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09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5-4-8 10:46
山明老师的意见是正确的。支持。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违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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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4: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0 编辑
棋乒羽 发表于 2015-4-7 19:22
就网友加佳(陈再佳)《谈开球犯规的宣判》一文和本帖的观点,谈一点看法,笔者举例并配图说⑥号击球 ...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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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4: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0 编辑
胜利的哥 发表于 2015-4-7 23:53
“的哥”是在3月23日下午在单位拿到这期《门球之苑》杂志,看了这篇文章第一反应就是反对文章中作者的观点 ...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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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4: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0 编辑
中山明 发表于 2015-4-8 07:37
泰虎老师的意见正确,理由有下:
     一:不放于开球区内开球是犯规的,一击球就要宣判犯规,击球 ...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点评

人在未犯罪前,不能说他犯罪(击球员在未击球前不能说他犯规,因为他可改放)。在犯罪后可宣判他犯罪(即击球员击球后才可宣判他违规)。犯罪人在未死之前也应判罪。击球犯规时(即人未死时)也应判犯规。击球后人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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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4: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0 编辑
洛阳老关 发表于 2015-4-8 08:17
支持中山明老师的意见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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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4: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胜利的哥 发表于 2015-4-7 23:57
欢迎网友“加佳”在方便的时候来“中国门球网QQ群60076语音室”进行门球交流活动。
怎么进中国门球网QQ群 ...

谢谢盛邀,以后有机会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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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4: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胜利的哥 发表于 2015-4-7 23:53
“的哥”是在3月23日下午在单位拿到这期《门球之苑》杂志,看了这篇文章第一反应就是反对文章中作者的观点 ...

(1)亲自试试,自己突然对旁边一击球的人大声地说话,看看有没有影响。
(2)不是裁判员反应迟钝,是适时宣判。是以什么方式什么时机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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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的观点是:未放置在开球区内的开球之击球行为,裁判员可以不及时宣判。
    我认为这篇文章是作者的一篇“探索交流式”文章,并不是定论,对门球运动毫无影响。读者可以认可,也可以不认可,认可者支持,不认可者反驳,均属正常。我认为作者此文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它违背了体育竞赛中犯规就应及时宣判的最基本法则。
   

点评

同意硒都门球老师及时宣判的观点  发表于 2015-4-9 05:20
赞同硒都门球老师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8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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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5: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既然讨论犯规不犯规,就要举规则来说话。现在的情况是:
击球员把球放在开球区外击球了,裁判员立判:“ 击球犯规!”
教练员指示击球员:“立刻把球拿回来从发。”

教练向裁判询问:

   “他还没有击球,哪来的击球犯规?他是“球槌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按照规则22页的规定,不犯规。“
  请问楼上各位裁判应如何回答?

按当前规则办,裁判员正确的做法是:继续读秒,并报出8秒,9秒,10秒,如果击球员未能把球从开球区发出,则判超时犯规!。呼下一号。
请问我说的这个做法错在哪?

如果嫌这个做法不合理,但说不出哪里不合规则,则修改规则,使得通常的做法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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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8: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5-4-8 07:37
泰虎老师的意见正确,理由有下:
     一:不放于开球区内开球是犯规的,一击球就要宣判犯规,击球 ...

支持中山明老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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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9: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5-4-8 07:37
泰虎老师的意见正确,理由有下:
     一:不放于开球区内开球是犯规的,一击球就要宣判犯规,击球 ...

赞同中山明老师的观点。及时宣判,要叫击球员知道已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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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9: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5-4-8 14:51
作者的观点是:未放置在开球区内的开球之击球行为,裁判员可以不及时宣判。
    我认为这篇文章是 ...

赞同硒都门球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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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9: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5-4-9 08:04 编辑

其实我的主题帖子大家讨论得已经很清楚了,楼主再专列一个主题帖子与我交流,无可厚非啊!(注:悠游寡断,是我点击键盘“YYGD”得出百度输入法的默认词语,与优柔寡断意思相同。但是,我没有细心就打上去了)。
我的意见已经表达,但是,没有的哥和中山明老师阐述的清楚明白,我也是在学习。
其他问题就不必再赘述了,只谈裁判员宣判会干扰击球员一说表示不同看法:门球比赛,裁判员按照规则规定进行宣判,这是比赛规则的规定,也是要求,也是职责,恰如其分的宣判怎么能够批评裁判员干扰击球员呢?!难道规则规定超时犯规前必须宣报8秒、9秒、10秒---犯规!的规定都会被指控干扰击球员吗!比如,击球员用了9秒击的球,裁判员肯定报8秒在先啊,击球员没有打中他球(或是没有过去门)能够怨裁判员干扰的吗?如果参赛队员产生这种指控情况,应该说是“无理取闹”!

点评

佳佳指出是对的!我简拼输入错误,没有细心就打上去了,谢谢您的指点!  发表于 2015-4-9 08:06
正确的用词是“优柔寡断”,“悠游寡断”和 “优游寡断” 都是用词不当,加佳指出这一点是对的。你用“yrgd” 输入就对了。输入法默认词语是会“学习” 的,你输入多次,他就把你的输入记住了。  发表于 2015-4-8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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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20: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佳 发表于 2015-4-8 14:17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人在未犯罪前,不能说他犯罪(击球员在未击球前不能说他犯规,因为他可改放)。在犯罪后可宣判他犯罪(即击球员击球后才可宣判他违规)。犯罪人在未死之前也应判罪。击球犯规时(即人未死时)也应判犯规。击球后人马上死了,但他还是在击球犯规后,才死去的。

点评

所以一击球就应即宣判犯规,不能等出界后不宣判,或过门后才宣判了。  发表于 2015-4-12 00:11
犯罪人死后,该不该判刑呢?  发表于 2015-4-1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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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22: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哥”再次答复网友“加佳”的问题:
(1)亲自试试,自己突然对旁边一击球的人大声地说话,看看有没有影响。门球场傍边的观众在击球员击球时大声说话肯定对击球员有影响,这种事裁判员只有对观众提醒,没有其他好办法。裁判员在击球员在拖时阶段进行击球时,肯定喊八秒是在前,这个不可以去指责裁判员干扰击球员击球的。
(2)不是裁判员反应迟钝,是适时宣判。是以什么方式什么时机来宣判。
如果裁判员发现击球员在开球区准备开球时,没有把球放在开球区而击球进了一门,因击球员力大自球到了二线边上,按照网友“加佳”的观点:如果自球出了界就不用宣判,如果留在界内再宣判“未放在开球区犯规”的话,那不就是裁判员反应迟钝吗?应该是在击球后马上判“犯规”!




点评

就“反应迟钝”和及时宣判和适时宣判与胜利的哥聊:若球进二门后慢慢地到三角出界,(1)是立即宣判“二门得分”,然后二三秒后再宣判个“球出界”好呢;(2)还是不先宣判二门得分,待球出界后,合并宣判:“二门得   发表于 2015-4-11 22:15
(2)此情况,我认为是这样认为的,若到二线没出界,就宣判,出界,就不必宣判。再说一次,不是反应迟钝,是适时宣判。  发表于 2015-4-11 22:09
(1)这里说的不是超时犯规的“报秒”。是讲击球员开球时一击球就大声宣判,是“击球声与审判声”同时。大家对有影响这一说话应该赞同。  发表于 2015-4-1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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