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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1: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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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门球竞赛安排要点的函
2012-01-13 14:45:00 体总网
2012年全国门球竞赛安排要点
一、活动种类
(一)举办9站(次)中国门球冠军赛系列赛:
1、第3届全国女子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4月9-15日,湖北宜都站);
2、第27届全国老年人门球赛(5月7-12日,江苏昆山站);
3、全国门球锦标赛(6月4-10日,湖南湘潭站);
4、全国大企业门球赛(6月18-22日,河北霸州站);
5、第4届全国门球网友联谊赛(7月2-8日,江西井冈山站);
6、第2届中国门球公开赛(8月6-11日,福建福州站);
7、第11届全国少儿门球赛(8月13-17日,江苏吴江站);
8、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总决赛(11月,西双版纳);
9、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
(二)举办第8届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11月-12月,待定)。
(三)参加和组织4项国际门球赛事:
1、第六届亚洲门球锦标赛(11月3-8日,澳门);
2、国际门球邀请赛(6月29 -7月1日,巴西);
3、中日门球交流活动(重庆);
4、中日青少年门球交流活动(8月13-17日,江苏吴江);
二、竞赛设项和分组
(一)中国门球冠军赛系列赛和总决赛进行5人赛。
(二)在全国门球网友联谊赛、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中进行5人、双人、单人赛。
三、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使用器材必须是经中国门球协会2012-2013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
(三)比赛在沙土地、人造草坪和自然草坪上进行。人造草坪必须使用中国门球协会认定的品牌产品。
(四)参加5人、双人比赛的运动员须着装统一,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须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标,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在比赛进行16进8淘汰赛,以及前8名淘汰赛时,可实行上下半时制,或采用其它形式。
(六)获得中国门球冠军赛系列赛、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需备案再确定,附件1)前3名的队,可参加第8届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
四、参加办法
(一)以会员为单位组织本地选拔赛参加系列赛。
(二)所有参加人员自行办理意外伤病险,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运动员资格和年龄分组
1、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
2、男子60岁、女子55岁以上为老年组;
3、18岁至男子59岁、女子54岁为中青年组;
4、18岁以下为青少年组。
五、年度“优秀门球活动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以会员为单位计算,每承办一项系列赛(包括中国门球协会会议、培训)分值为20分。参加系列赛按前8名积分:获第1名积16分,第2名积14分,第3名积13分,依此类推,第8名积8分;参加全国比赛,每参加1队为1分。
(二)积分统计由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
(三)获年度积分前6位的会员单位,由中国门球协会在下一年度秘书长工作会议上授予年度“全国门球活动组织奖”。
六、裁判员和仲裁
(一)参加全国性门球竞赛的队伍,需自行选聘1名国家级或55周岁以下的一级门球裁判员担任随队裁判工作,并确保该裁判员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各级裁判员应自备浅蓝色衬衫(组委会另外提供裁判服装除外),纯白色不带任何装饰的长裤,白色运动鞋,佩带裁判等级徽章,并需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裁判工作。
(三)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派。
(四)鼓励一级门球裁判员,按照比赛规程要求参加志愿裁判工作,中国门球协会承认其工作资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全国比赛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
(二)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设比赛奖金。
(三)比赛根据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年度“全国门球活动组织奖”授予匾牌。
八、连续举办5届,参赛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由举办单位填写《举办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备案表》(附件1),经相关部门同意,报中国门球协会确认。
九、具体事宜,参照各项竞赛规程执行。
附件: 举办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备案表
转门球狂人老师报道。如果三门峡地区有人想参赛,可提前做好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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