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1-12-22 12:25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1-12-21 08:21 
我有“修改规则,误人”的能力和权力吗?太高看我了!
我没有讨论新规则,提出各种看法的权力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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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楼主看看你自己的帖子:
下面是我的几个关于10秒的观点。
1,不要把10秒和门球界的康乐和竞技之争联系起来,康乐可以严格10秒,新规也没说康乐不要10秒。竞技可以不严格10秒,上述后五项比赛都是竞技,都不限时。
这是我的帖子:楼主的几个观点我拜读了,发现有一个观点与新规不符。学新规要理解全文,不能臆想,更不能修改规则,误人!
下面是我的几个关于10秒的观点。
1,不要把10秒和门球界的康乐和竞技之争联系起来,康乐可以严格10秒,新规也没说康乐不要10秒。竞技可以不严格10秒,上述后五项比赛都是竞技,都不限时。
这是2011门球新规中的条文:
附 则
2.举办康乐型比赛时,采取5轮赛制。
说明: ● 场上队员各有5次击球权,第五轮10号击球员完成击球后结束比赛。比赛中不计时间,不执行超时犯规的规定。
再看看你的回帖:
我有“修改规则,误人”的能力和权力吗?太高看我了!
我没有讨论新规则,提出各种看法的权力吗?有!
当然你也有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力,即使给别人扣帽子,别人也无可奈何,但是扣帽子只能自毁形象却是不争的事实。
附则里的东西,都可以挑着执行,没错吧! 附则里的说明比附则本身重要性更低一级对不?网上有人提出打五轮、计10秒都修改规则误人了吗?
请网友看看!我们是交流讨论,就事论事,到底谁在乱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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