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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网友都来关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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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1: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4-12-6 11:30 编辑

老朋友就执行11规则后,提出一个实际判罚战例(打开连接:http://www.menqiu.com/forum.php? ... =120626&fromuid=225),不少网友进行热议。后来九头鸟(范晓东)老师光临跟帖评论,进而产生了明显分歧!即使15规则出台,这样问题照样存在。所以希望网友进一步关注此帖并发表看法。以便更能够引起我国修规专家的重视并给予明确的规定!
下面是15修规后的意思:(点击图片,滚动鼠标,放大观看)。
关注老朋友主题帖子修规.jpg
衷心希望光临!
真诚欢迎您的光临.gif

发表于 2014-12-6 12: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此题的讨论中引出了几个无关的问题,把问题复杂化了。1,有人说不可能,其实是可能的。
2, 有人提出有效移动还是无效移动,这里根本没有柱撞球的现象存在,哪来的无效移动。
3,我不知道楼主为什么要引用关键的文章,文章有文字错误,即使改正过来也和本题无关。

问题是已过三门的贴中柱球,被有效运动球撞离(撞离就是没有向中柱的挤压),问,是否算撞柱?

规则没有直接条文提到,作为参考的是规则有   “球球接触,击打自球,自球未动,算撞击。”   但是这里是球、柱接触。
可不可以参考?说可以,同样精神,也许对,说不可以, 理由也充分, 请看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犯规,撞击中柱不犯规。

我的结论是规则必须对本题加以明确。否则争论无止境。

点评

规则没有直接条文提到,作为参考的是规则有 “球球接触,击打自球,自球未动,算撞击。” 但是这里是球、柱接触。 可不可以参考?说可以,同样精神,也许对,说不可以, 理由也充分, 请看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6 19:56
请您对九头鸟老师关于用“界外球进场压在球门线上,其后过门得分的过程去比照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接触而后续得分的过程是否合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6 13:21
3,我不知道楼主为什么要引用关键的文章,文章有文字错误,即使改正过来也和本题无关。 楼主答:引用关键文章的目的是说明15修规没有改变这方面的条文。所以这样的分歧会照旧存在。正如您说的,如果进一步讨论会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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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2: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
    如果已过三门的球和中心柱(经裁判确认)密贴,那么,有效移动的球只要碰到中心柱或贴柱球均视为贴柱球得分有效。
    如果是过了三门的球遇到有密贴柱的球 :
    1、撞柱,两个球均为得分有效;
    2、撞击了贴柱球,贴柱球得分有效,没有续击权。

    个人愚见。
   

点评

您的措辞有点令人费解啊!  发表于 2014-12-6 13:24
支持!规则加以规范就不会产生歧义了。  发表于 2014-12-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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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3: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4-12-6 13:16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4-12-6 12:25
我以为此题的讨论中引出了几个无关的问题,把问题复杂化了。1,有人说不可能,其实是可能的。
2, 有人提 ...

3,我不知道楼主为什么要引用关键的文章,文章有文字错误,即使改正过来也和本题无关。
楼主答:引用关键文章的目的是说明15修规没有改变这方面的条文。所以这样的分歧会照旧存在。正如您说的,规则没有直接条文提到,作为参考的是规则有   “球球接触,击打自球,自球未动,算撞击。”   但是这里是球、柱接触。
可不可以参考?说可以,同样精神,也许对,说不可以, 理由也充分, 请看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犯规,撞击中柱不犯规。

我的结论是规则必须对本题加以明确。否则争论无止境。
如果进一步讨论会更能够引起修规专家重视和明确如何判定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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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3: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12-6 12:25
我以为此题的讨论中引出了几个无关的问题,把问题复杂化了。1,有人说不可能,其实是可能的。
2, 有人提 ...

请您对九头鸟老师关于用“界外球进场压在球门线上,其后过门得分的过程去比照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接触而后续得分的过程是否合理?

点评

我再看一遍九头鸟的观点,我以为: 规则没有明确的条文,(九头鸟也认同) 大部分人用球球接触来类比, 九头鸟用压门线来类比。 都是类比,我以为前者更直观,所以更多人想到,至少不存在他的类比更恰当的依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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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3: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类此问题单靠“规则的精神”解决不了问题,新规则应该加以说明,就一条很简单,否则真的“争论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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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4: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规则有明文规定,贴柱已过三门的球,被一个有效移动的球间接撞击得分。所以,规则就是法律,应涵盖所有问题,易细不易粗。

点评

您说的以前规则规定,15修规也已经恢复这种规定,请您看看楼主的图片。那是,间接移动有效。但是,直接移动没有方向性的问题,如同11规则一样还是没有明确规定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6 20:51
我同意球场轻风老师意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6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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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5: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4-12-6 21:12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14-12-6 13:21
请您对九头鸟老师关于用“界外球进场压在球门线上,其后过门得分的过程去比照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 ...

我再看一遍九头鸟的观点,我以为:
规则没有明确的条文,(九头鸟也认同)
大部分人用球球接触来类比,
九头鸟用压门线来类比。
都是类比,我以为前者更直观,所以更多人想到,至少不存在他的类比更恰当的依据。


撞击,顾名思义是要“撞”,但是规则规定,接触(没撞)也是撞击。
同样撞柱,也就不一定要“撞” 。所以九头鸟的类比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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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7: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12-6 13:21
请您对九头鸟老师关于用“界外球进场压在球门线上,其后过门得分的过程去比照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 ...

       我以为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后续问题。       我认为有关老朋友提出的这个问题,用界外球进场压球门线来类比根本不合适。界外球进场压球门线,是指界外球从场外进到场内,球的一部分压到球门线上,其实质是球体的一部分已经到了门后,已经越过了球门的正常界限,再过门不是球体整体通过球门,所以过门不能得分。
       界外球进场压线,关键在一个“压”字上,一个“压”字,说明两者不是接触的关系,而是“侵入”的关系。所以解决老朋友提出的问题,最好的适用规则就是有关“接触”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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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8: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门球的灵性 发表于 2014-12-6 12:56
本人认为:
    如果已过三门的球和中心柱(经裁判确认)密贴,那么,有效移动的球只要碰到中心柱或贴柱球 ...

“如果已过三门的球和中心柱(经裁判确认)密贴,那么,有效移动的球只要碰到中心柱或贴柱球均视为贴柱球得分有效。”这第一句话是说过了三门的球贴柱,后续问题的解决。

“如果是过了三门的球遇到有密贴柱的球 :
    1、撞柱,两个球均为得分有效;
    2、撞击了贴柱球,贴柱球得分有效,没有续击权。”这第二句话是过了三门的球,撞击密贴柱的球的处理。

对不起老师,本人文化水平有限,看来阐释的不清楚,所以又解释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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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9: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朋友程国英提出的界外球进场贴柱和九头鸟范晓东的界外球门前进场压球门线,是两个问题,不能相提并论;压球门线有门前门后之说,中柱没有柱前柱后说法,得分的性质也是不同的。我认为应分开来讲,不能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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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9: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12-6 12:25
我以为此题的讨论中引出了几个无关的问题,把问题复杂化了。1,有人说不可能,其实是可能的。
2, 有人提 ...

规则没有直接条文提到,作为参考的是规则有   “球球接触,击打自球,自球未动,算撞击。”   但是这里是球、柱接触。
可不可以参考?说可以,同样精神,也许对,说不可以, 理由也充分, 请看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犯规,撞击中柱不犯规。
烨鹤老师后面说:说不可以, 理由也充分, 请看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犯规,撞击中柱不犯规。我认为这样证明理由不充分不太恰当。撞击他球犯规,撞击中柱不犯规,两者肯定有区别,这是规则有明确规定的;再说名称一个是他球,一个是中柱,两者肯定也是不同的。但是,我们不能够用这些不同证明依据球球接触的精神解释柱球接触的情况不充分。就接触而言,是同一性质的。都是“接触”。我们可以把球球接触中的他球和球与柱接触中的柱都看成是一个“物体”,那么,球球中的自球与物体接触和柱球中的球与物体接触不就都是同类性质的“接触”了。这样来比较,两者就完全相同,进而可以类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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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20: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撞击
  撞击是指合法击出的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
  说明:
  ●经裁判员确认自球与他球接触时,只需击打自球,不论他球是否移动,均为有效撞击。

如果我国的15规则能够对本条说明更改成:经裁判员确认自球与他球接触,或已过三门的球与中柱接触,只要球有效移动,均为“撞击”。
此种情况,击打自球就没有方向性,与中柱接触的球,其有效移动也没有方向性(柱撞球15规则已经定性为有效移动)。以后就什么争议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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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0: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4-12-6 14:32
过去规则有明文规定,贴柱已过三门的球,被一个有效移动的球间接撞击得分。所以,规则就是法律,应涵 ...

我同意球场轻风老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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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发表于 2014-12-7 13:18
谢谢您的关注!  发表于 2014-12-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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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20: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4-12-6 14:32
过去规则有明文规定,贴柱已过三门的球,被一个有效移动的球间接撞击得分。所以,规则就是法律,应涵 ...

您说的以前规则规定,15修规也已经恢复这种规定,请您看看楼主的图片。那是,间接移动有效。但是,直接移动没有方向性的问题,如同11规则一样还是没有明确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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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不细,模棱两可,这是规则问题。我们只好尊重老规则。  发表于 2014-12-7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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