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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规定】
京南友谊杯,既是京南地区门球人的聚会,也是门球改革实践的试验田。提出如下几条作为第35届京南友谊杯的临时规定,征求房山门协同仁和参赛队及关注此项赛事的广大门球人意见,拟在此次赛事中予以实践:
1、开球时,自球一旦整体通过球门线,即判一门得分,若自球进一门后出界,将该球放置在出界点外10厘米处。
2、在开球区左侧划出50×50厘米的特定放球区。第二轮及以后进一门的球须放在特定放球区内。
3、每场比赛只允许比赛双方各有一次双杆球。
4、凡压在球门线上的球,不分门前、门后、界外进场、击球员或裁判员放置,在随后经有效移动到门后,过门得分有效。
5、取消判定闪击成功10厘米的标准,被闪击的球离开脚下(自、他球脱离接触),即为闪击成功。
6、判定球是否出界,是否过门以最终停止时的位置判定。
7、修改循环赛计算成绩的方法。
按照《2011裁判法》计算成绩的方法,在第一步计算胜场次之后,增加一项,计算相等队之间的胜负关系。
8、全场比赛中,允许击球员放弃。
如上八条,属试验内容,其宗旨是:使规则简单易懂,减小执裁难度,提高比赛的观赏性。
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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