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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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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 发表于 2011-11-23 18:51 
“提前呼号”的命题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规则没有什么时间是呼号的标准时间的规定,所以,无所谓提前 ...
军旗说: “提前呼号”的命题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规则没有什么时间是呼号的标准时间的规定,所以,无所谓提前、滞后。”
如此说成立,那么裁判法的“及时呼号”也是无的放矢。呼号无所谓提前、滞后,还有
“及时”的概念吗?
军旗说:“前提是呼号后没停稳的球不能有进门、撞击、出界,且下号击球后不能与移动的球相撞,” 呼号时间规则没说,你的“前提”,规则说了吗?杜撰的吧?
军旗说:“要看裁判员的判断、驾驭比赛节奏的能力。”为做一个善于驾驭比赛节奏的能力的裁判,我在撞击后 发现已不能有进门、撞击、出界,的情况就允许击球员捡拾他球,同样,在成功闪击后,发现已不能有进门、撞击、出界,的情况就允许击球员击打自球。(即提前宣布开始计10秒)你认为妥当吗?
(一场球,裁判呼号约50次,一个有驾驭比赛节奏的能力的裁判为每次呼号都节约2秒全场共可节约120秒,如果闪击,续击之后都能提前,则节约的时间可以翻几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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