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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童心门球迷

球还在滚动,裁判可以叫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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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3: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运动本身就是“慢节奏”,如果裁判工作再拖时间,将影响比赛的观赏性。

支持天山雪老师观点!
发表于 2011-11-23 13: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1-11-23 08:53
何为提前呼号?规则和裁判法的确没有“提前呼号”一说,应当叫“及时呼号”。现在讨论的是“如果球还在 ...

"只要击球权结束,即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裁判就应当及时呼号,不必等场内球都停稳。"
此语不是规则,和规则相悖,而且逻辑混乱,球未停稳哪来的“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的结论?球一停稳(含出界)立即呼号,才是及时呼号,球未停稳就呼号就是“提前(提到规则规定的时间之前)呼号”。错误地执行规则的行为,也要规则来定义吗?





发表于 2011-11-23 13: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呼号节奏问题在广大球友中间有过很多的讨论,《门球之苑》、官方网站、门球网等媒体上多次出现过有关问题的讨论文章,提出过很多较切合实际也还算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但总感觉把握的尺度还是不够明确,各地裁判员实际执裁中运用的也不能统一,甚至在一场比赛中同一位裁判前后的呼号节奏也未必一致。这种现象的产生,究其原因只有一点:那就是规则没有确切的规定,或者是相关规定给了“人”(主裁判)过多的主观决定的空间!
       由此我在想,现行规则中还有哪些条款出现过类似情况?对这些主观决定空间过大的条款是否应该作进一步调整?
      《门球竞赛规则》就是门球比赛中参赛双方应该遵循的法律法规,其本身对双方是公平的,但如果规则给了裁判员主观决定空间过大的时侯,由于裁判员自身水平、能力、经验等因素的影响,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之中会对比赛的公平性造成损害。
        作为门球比赛的法规性文件,各项条款必须语言严谨、逻辑严密,更不可留有过多的主观决定空间。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模棱两可、是是而非的条款,必定会产生不良后果。法律条文,切不可搞“意会”,要把想规定的事情用文字明确地表达在条文之中。
       顺便说几句不太好听的话,其实这也省了我们很多专家到处办班“解释”的口舌,何乐而不为呢?当然了,另有所图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最后我还想知道一件事,就是那些专家们有谁、在何地、何级别的学习班上是做义务讲课的?作为一个模范典型介绍到网上,让我们广大网友好好学一学他们的高风亮节!
发表于 2011-11-23 14: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山雪 于 2011-11-23 14:43 编辑

    【"只要击球权结束,即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裁判就应当及时呼号,不必等场内球都停稳。"
此语不是规则,和规则相悖,而且逻辑混乱,球未停稳哪来的“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的结论?球一停稳(含出界)立即呼号,才是及时呼号,球未停稳就呼号就是“提前(提到规则规定的时间之前)呼号”。错误地执行规则的行为,也要规则来定义吗?】
   

    《规则》第九条(P18)一、击球员及击球权(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击球权结束”并非以球停稳为界限。作为裁判员,只要击球权结束,即可呼叫下一号,这样可以减少裁判用时,这应该就是正确执行规则。
   

发表于 2011-11-23 16: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1-11-23 16:43 编辑
天山雪 发表于 2011-11-23 14:34
【"只要击球权结束,即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裁判就应当及时呼号,不必等场内球都停稳。"
此语不是 ...

《规则》第九条(P18)一、击球员及击球权(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球未停下来,怎么知道无过门,无撞击?
球未停下来,呼下一号,下一号打得快,两动球相碰如何判?
球未停下来,下一号要等球停稳再判断如何打,你提前呼号2秒,结果下一号在11秒击出,超时吗?


发表于 2011-11-23 17: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1-11-23 14:34
【"只要击球权结束,即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裁判就应当及时呼号,不必等场内球都停稳。"
此语不是 ...

     对34楼的观点谈谈我的看法。一般情况下可以这样,但有些情况就不可以。
     举个例子,2号球在二角界外,裁判员呼号后2号队员起杆击自球到三门后为三门前的4号球做双杆,此时3号球必须要等到2号球停稳以后才能观察到双杆是否做成或者是为4号球做的进攻搽角情况,以便采取应对措施。此时,如果裁判员在2号球还未停稳的时候就呼叫3号,势必把3号球应有的击球时间给无端的消耗了,请问这个时间算谁占用的?如果算击球员的,换了是你能同意么?算裁判用时对方同意么?恐怕争议也就产生了。你说是吧。

      我比较认同烨鹤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1-11-23 17: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快乐利鼠 于 2011-11-23 17:44 编辑

  球还在滚动、裁判可以呼下一号,确实不是规则之规定。但“”门球竞赛规则第六章第二十一条“”裁判法与竞赛手册第五章第十一项“”都提到要减少裁判用时的要求。在击球员完成击球结束后、可以呼下一号,但是裁判员要根据场上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是有经验的裁判不会岀问题,另外下一号指挥员还要看场上的布局来指挥,所以不是每一棒球都以击球结束后“”球还在滚动、裁判就呼下一号“”这样做不是给自己岀难题吗。一但出了问题怎么办。一场比赛结束不出任何问题才祘    圆满。所以裁判员要多学,多判、要有预判能力。
发表于 2011-11-23 18: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1-23 18: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连小孟 发表于 2011-11-23 13:55
关于呼号节奏问题在广大球友中间有过很多的讨论,《门球之苑》、官方网站、门球网等媒体上多次出 ...

赞同你的观点啊 我需要学习啊
发表于 2011-11-23 18: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1-11-23 18:48 编辑
大连小孟 发表于 2011-11-23 13:55
关于呼号节奏问题在广大球友中间有过很多的讨论,《门球之苑》、官方网站、门球网等媒体上多次出 ...

大连小孟网友:
      你对规则的要求(明确,不能给裁判以因人而异的灵活性)是十分正确的。但是我认为在这里,我们所讨论的,“球未停稳可不可以提前呼号”问题上,规则根本没有给裁判灵活性,只是是要求及时呼号,没有允许"球未停稳,只要......"就可以提前呼号的任何条款,所有可以提前呼号的想法,都是没有根据的。
     我没有能力追查出此类说法的形成过程,或许老规则有,或许某“专家”说过,但是在新规则里找不到根据,老话就一律无效。这是常识,任何权威的“专家”说了都一样无效。
     实际执行中,裁判员用时的多少,对门球规则的公正性并无影响,只有到最后1,2 分钟会有的队希望快,有的队希望慢。有网友说得好,裁判根本不看成绩,不看形势对谁有理,只关心击球员的动作,球的运动,就是公正执裁。所有把门球的弊病(慢节奏)的改变,寄托在裁判提前呼号上是没有道理的,也不能对门球的“慢”有任何改善。

     关于你文后提出“还想知道的事”,我以为不必细究,劳动而有报酬是应该的。问题是有人认为他们对规则有解释权,他们的话可以当规则用,这可不是专家的责任。应当知道在规则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哪怕你参与了制定规则。规则的解释权在一个组织里,不会在某个人身上。

发表于 2011-11-23 18: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1-11-23 18:54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1-11-23 13:13
"只要击球权结束,即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裁判就应当及时呼号,不必等场内球都停稳。"
此语不是规则 ...




“提前呼号”的命题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规则没有什么时间是呼号的标准时间的规定,所以,无所谓提前、滞后。球未停稳裁判员完全可以、甚至有时应该呼号,前提是呼号后没停稳的球不能有进门、撞击、出界,且下号击球后不能与移动的球相撞,否则,为裁判员失误。这要看裁判员的判断、驾驭比赛节奏的能力。等球停稳再呼号,当然稳当,但行家一看便知其执裁能力低下,驾驭比赛节奏的能力差。


发表于 2011-11-23 18: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西瓜公主 于 2011-11-23 18:53 编辑
大连小孟 发表于 2011-11-23 17:03
对34楼的观点谈谈我的看法。一般情况下可以这样,但有些情况就不可以。
     举个例子,2号球在二角 ...


这样的球我在裁判时碰到过啊 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啊
发表于 2011-11-23 20: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山雪 于 2011-11-23 20:18 编辑

【举个例子,2号球在二角界外,裁判员呼号后2号队员起杆击自球到三门后为三门前的4号球做双杆,此时3号球必须要等到2号球停稳以后才能观察到双杆是否做成或者是为4号球做的进攻搽角情况,以便采取应对措施。此时,如果裁判员在2号球还未停稳的时候就呼叫3号,势必把3号球应有的击球时间给无端的消耗了,请问这个时间算谁占用的?如果算击球员的,换了是你能同意么?算裁判用时对方同意么?恐怕争议也就产生了。你说是吧】
   
    其实这问题应该说是不成问题的,也是不矛盾的。第一,裁判员在2号球(界外球进场)刚一击出是不能马上呼3号的,这时裁判员要仔细观察2号球的移动情况,如果判断确实无可能出现撞击或出界等现象的话,就应该呼下一号,是不必等球停稳的,否则就不是“及时呼号”;第二,裁判员的呼号时机一定要掌握好,恰到好处的呼号时机是,当3号击球员到位时,2号球必须停稳,如果掌握不好就会出现问题;第三,从呼叫3号到3号击球员击出球,必须给3号队员10秒的时间,如果不足10秒(从呼号到击球)就真的属于“提前呼号了”(按理说应该属于裁判员失误)。所以说,呼号时机是否把握得好,是衡量裁判员执裁水平的重要标志。如果要求裁判员必须球停稳才允许呼号,势必要增加裁判用时。您说是不是应该这样。


发表于 2011-11-23 2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3:}裁判员要仔细观察2号球的移动情况,如果判断确实无可能出现撞击或出界等现象的话.以及不仿碍3号球要去的方向.就应该呼下一号,是可以不必等球停稳的,{:soso_e100:}

发表于 2011-11-23 22: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军旗老师、天山雪老师说的好,门球裁判是分等级的,新老裁判也是不一样的。这里有一个知识和经验的问题。我做裁判有五六年,每次执裁不分大赛小赛我都认真去做 ,赛前先看规则的书。执裁时把问题减少办零,这样也不保险。            我在处理这个问题是:为了提高门球的观赏性、加快比赛节奏、减少裁判用时、在场上不出问题的情况下、从开球到比赛时间到我都一样。但我在球末停稳呼下一号后,一定要在看一次球停稳以后是否岀现问题。来验证自己的判断力确保执裁无误。    以上俩老师
说的对不应提前呼号的球决对不要提前、必须等球停稳在呼不一号。不知对否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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