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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莘源门球人

11规则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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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9 23: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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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0 08: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14-2-20 08:05 编辑

              一亩三分地上的试验之四     “撞柱不死”的另一种良方(对附则1的修改意见)
     得分不封顶,把“撞柱即死”变为“撞柱不死”,还可重新过一门,解决了消极比赛的顽疾,深受大家的欢迎。
     为了适应一些习惯打25分封顶的球友,2011规则的附则1规定:有效移动球撞中柱后(满5分),不得重新进一门比赛,比赛时间到或全队满25分时,比赛结束。
      霸州精英赛采用了附则1,并增加了“取消双杆”的规定。
   根据附则1,还是没有解决撞柱即死的问题。我们经过试验,设计了一种解决”撞柱不死”的另一种良方,即把中柱当作第4门看待。撞柱就如过门,还有续击权,称为满分球,但不拿出界外,也不重新过门得分,可继续参加比赛。这样就不会出现4打5或3打5的现象。场上始终保持10个队员参赛,这是对附则一的修正。这种打法既有得分不封顶的撞柱不死的优点,又有得分封顶,与国际接轨的好处。球友们把“得分不封顶”称之为为“撞柱即死”动了一个大手术变消极比赛为积极比赛。而把我们的做法称之为为“撞柱即死”做了一个微创手术,也医治了“撞柱即死”这一痼疾。
          如1号球撞击了过了3门的3号球,送3号球上柱,3号球满分,球滚到哪里,就停在哪里;1号球又撞柱,撞柱完后,也是满分球,但还有一次续击权,可以击球或接应,但过门不得分;如果1号球在撞柱的同时又撞击了他球,为双杆球,给予双杆球的待遇。
    这些只是我们一亩三分地的试验,种出的瓜果是苦是甜,只有再经过一段试验,才能知道。不过从目前的试验情况来看,还是受到参与试验球友们的肯定。
   我们只是在2011规则的基础上,对附则1作一些试验性的修改,还望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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