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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2: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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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蛙王子 于 2014-9-5 11:15 编辑
1号球打中3号球后,闪击3号球约10公分左右,1号球员,怕闪击未到10公分,有意识的,用脚滚动,脚下的1号球,使1号球离3号球,大于10公分,这种情况裁判应该怎么处理。
“的哥”答题:根据题意,甲裁应判犯规,并立即将1球拿起放在界外10厘米处,3球放在闪击时踩球处。
题外话:根据题意,这是一场有裁判员执裁的比赛,当1号队员闪击3球时,(闪击3号球约10公分左右)这个时候有可能两球是超过或等于10厘米,也有可能是小于10厘米。根据规则,闪击他球时,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是闪击不成功,处理结果: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犯规发生在放球后,他球放在放球位置。当1号队员闪击后未抬脚时,甲裁离击球员最近,观察也就最详细,发现有不到10厘米的嫌疑时,应加强观察击球员的脚下动作。当然击球员跟前也会有双方队员在观看,当裁判员宣判犯规并拿起1球时,1号队员和白方队员会不同意,而红方队员会说1号队员脚下有小动作。因裁判员先判犯规后拿起1球,实际现场就没有了,这个时候裁判员应理直气壮的说1号队员是有意识将自球移动离开3球10厘米以上。如果裁判员说了1号击球员脚下有故意移动自球的动作,一般白方都会承认不会大闹的,事实摆在那里。就算争执起来,裁判长也是支持裁判员的判罚。
以上是“的哥”的答题,不足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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