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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利川晨曲 于 2014-9-4 10:09 编辑
门球规则的制定,应弄清门球游戏的起源,如果是源于战争,就要反映战争的特点;如果是基于竞技,就要体现竞技的特点。
中国象棋以谁先捉住将为胜;军棋以谁先扛走军旗为胜;如果门球源于战争,那么战争胜利的标志是什么呢?难道是以杀敌的数量多少为胜吗?
如果门球基于竞技,那么规则中有很多非竞技性罚则,使比赛带有很大的幸运成份,让比赛结果失去了唯一性。例如:闪击时改踩改放,未踩住自球而触及他球犯规,当手触及他球时抬起脚尖,谁知道脚底下踩没踩住自球呢?可是有的就判犯规,有的就不判,试想如果是夺冠高手,被这么一判就被淘汰出局了,结果让猴子称了霸王。再如:①球在四角擦②球到二门前,由于地上湿滑,闪击②球挥杆时不料自球溜出了脚底,按规则自球拿出界外,②球放在放球处(二门前),正巧二门后都是红方球,此时②进二门双杆,一打二带,结果让阿斗摘冠。这完全是人为的将②拿到二门前,让对方给清场了。这类失误本身只是一个小小的差错,其结果却是翻天覆地。再如:在雨棚下两球相靠,击球员申请密贴确认,裁判点点头,对方队员掏出电筒一照不认账,教练员拿出放大镜近看说:没靠拢,如果放在显微镜下也许“差得远”,用不同的仪器就得出不同的结果。原子分子之间尚且有间隙,更何况两个物体呢?门球这玩意儿应属人文范畴,能用仪器来分析吗?等等,此类现象不一而足,说明门球规则确实有待进一步验证和研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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